我于2009年11月份在保定市高新区买了一套90平的商品房,单价3700,总房款为33.3万,首付了10万,其余房款为公积金贷款。购房协议约定2010年12月31日交房;但到2010年12月29日,开发商电话告知我们买的房为一房二卖了!后得知该房在我们购买之前已全款卖于另一户。 现在小区于2011年1月1日开始交房,开发商让我们不要领房,接受调解。 截止到现在,马上就快一个月了,我们几经询问,开发商迟迟不给答复,经常找各种借口推脱,总之得到的回复就是等消息。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如果走民事诉讼的话,开发商如何赔偿? 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过关于一房二卖是否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的解释,大意是如果房开商将一房二卖的资金用于房开建设了,就不构成合同诈骗,那么云南大理南国城房开企业的娄俊杰为什么被逮捕了?
2000年开发商以其职工名字假按揭,(至今年2月以前一直由开发商还月供)2001年办了抵押。2002年给我抵账,2004年正式签订抵房协议书并办理入住手续(我当时不知情),入住8年。现在法院要拍卖,我该如何办?
我在世纪欢乐园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 过完户 新房产证也下来了 刚住进房子 却收到了仲裁委员会的邮件 说是原房东在其他中介公司也和别人签过合同 现在人家不乐意要起诉他呢 请问律师同志们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我会不会蒙受什么经济损失?
2010年3月4日 孟小姐在售楼处交1万定金 签了定金协议。规定1个月交清首付。同年4月6日孟小姐到售楼处将锦绣丽都转让给我。售楼小姐帮我们变更了姓名。只是在原收据上写了我的名字。原收据归我。又开了2万的收据。我交了3万元。同年7月29日又交了7万。共记10万。同年10月我在交钱却告知被买了。现在售楼处也没了。我们没有合
2010年3月4日 孟小姐在售楼处交1万定金 签了定金协议。规定1个月交清首付。同年4月6日孟小姐到售楼处将锦绣丽都D4-2号转让给我。售楼小姐帮我们变更了姓名。只是在原收据上写了我的名字。原收据归我。又开了2万的收据。我交了3万元。同年7月29日又交了7万。共记10万。同年10月我在交钱却告知被买了。现在售楼处也没了。我们
2010年3月4日 孟小姐在售楼处交1万定金 签了定金协议。规定1个月交清首付。同年4月6日孟小姐到售楼处将锦绣丽都D4-2号转让给我。售楼小姐帮我们变更了姓名。只是在原收据上写了我的名字。原收据归我。又开了2万的收据。我交了3万元。同年7月29日又交了7万。共记10万。同年10月我在交钱却告知被买了。现在售楼处也没了。我们
碰到一房二卖。我的协议是4月20号签的。原房主称4月17号卖给了另一家。因原房主买的房子是他拍卖取得的,他并没有过户,也没有交齐房款。而是我付给他钱后,他才交了房钱,从而真正取得了房产。现在,他说先卖给了别人,不想卖我了。所谓的17号买房的人,并没有出资帮原房主购得房产。这种情况下,对我有利么? 我付的是全
本人于2010年8月在盛华房开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交了首付款后,合同约定于2010年9月30日前交房,但至今都还没有交付。经进一步了解,得知该套房早已是卖给另外一个人了。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前提:一房二卖。问题:1.一方发出要约,能否撤销。为什么。2.两份买卖合同的效力。为什么。3.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为什么。条件:没有案例,没有其他条件,不接受笼统回答。
我买了一套回迁房,没想到在我之前房主抵债给他表叔了,但是房子我已经住了一年了,房主犯了别的事情进了看守所了,他表叔经常来骚扰我和我要房子这房子。房应该归谁? 我是现金交易的,那一方是抵债,但是他也有合同,和我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