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在外地生的,现小孩要随母上户口,女方要我们本地的未落户证明才能上,但是本地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开未落户证明,可女方政府一定要这个证明,双方政府通话过,女方政府放言不开就不给上户口,南方政府说不于管理,作百姓的我就只能认倒霉吗?我该怎么解决这个事,我总不能让孩子做黑户吧?急应,谢谢各位
案例一: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由于《合同法》是关于合同的专门法律,且颁布于《劳动法》之后,所以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案例二:根据《劳动法》第28条规定,经
我1995年入伍,2007年12月服役期满,在即将退役前的9月份受伤,11月手术治疗,2008年3月治疗终结,办理好评残手续,评为“八级”伤残(因公)。我转业的个人档案在2007年就转交地方,因此伤残的相关材料未能装档,当时我自己带到县民政局,双拥办不承认,我按他们的说法邮寄回部队,部队用相机密件寄到贵州省民政厅,我到民
我父母现已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房产各半。但因双方都没钱付给对方一半的房款,最后判决由双方协商通过中介卖房,所得房款一人一半。但我没有房子,我和我的孩子的户口都在父母的房子上,请问我父母的房子卖出后,我和我孩子的户口怎么办?曾经咨询过派出所,他们说没办法。我想不会因我父母的离婚而使我和孩子成为黑户吧?请
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执行令下达后,为达到逃避履行生效判决的目的,故意隐瞒申报资产,现在,法院已查明并取证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期间与某公司合伙做一工程项目,在此项目中占有5分之1的股份,而且陆续从此公司数次领款合计达50余万元,申请执行人经过咨询过贵网站,得知被执行人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请求法
我在十堰市宝石水泥厂工作了快十年了,是做搬运工的,一起的另外还有我的哥哥,我的哥哥是个口齿不太清晰的人,头脑不灵敏的人,一直是由我来照顾,由于家庭人口太多,,负担太重,近年跟随我一起帮忙在外挣钱。 由于常年在水泥厂搬运水泥,对我身体外表伤害特别的大,最主要的是我的肺和呼吸道。今年初我工作得了尘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