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结婚,由农村户口转到男家为居民户口,享有国家低保政策,2009年我离婚了,孩子给了我,并达成协议由我抚养孩子并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离婚后,我和前夫分了户口,我和孩子单独一个户口本,户口所在地还是男方所在社区的户口,请问现在我能享受社区的分红政策吗,还有对于我这种情况,我能享受国家哪些政策吗?
我和我丈夫联名共有一套房产,前几天我与中介、卖方共同签订了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我丈夫不在场,我也没有我丈夫的委托书,更没有签订什么知情具结书之类的文件,现在我丈夫看到合同原件后不同意履行合同,可买方又不同意收回已交的两万元定金,并扬言要上法院告我,要索取双倍定金,请问我是不是违反了无效合同缔约过失
我舅舅是信阳市南湾肖家河村人,那里准备建工厂,要拆迁,但开发商按每平方800元补偿给村民,大家认为不合理。请问:有相关文件吗?
原属村民自留地,后因修建防洪堤及护坡占用一部分,剩余部分损坏无法耕种。现政府要修泊船码头,把未耕作长草的土地认定为国有,是否合理。
我朋友听其朋友介绍,在其朋友居住地干装饰装修挣钱,初期拟定由其朋友投资,其朋友负责介绍活。后经我朋友另一个朋友建议,由这另一个朋友的老板投资开公司。先期这个老板给这另一个朋友的银行卡汇入人民币5万元,用于购买办公设备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后期又不定期的拿了3万5千元作为公司办公经费。结果这个公司成立后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