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4月份一轿车在村内板油路(可行双车道)行驶,速度不超30KM/H,在一人家内突然冲出一4岁儿童,(其监护人在旁边)及时刹车(有刹车痕迹)车停下后惯性点头保险杠右前方碰到儿童,随后儿童倒地,头部碰个包,立即锁车,找车送孩子去医院,报警,保险公司保案。初步检查从片子上看不出问题,医生说等过几天肿胀消失后在复查,但过后了解到这孩子以前脑部有伤,我想了解下这个事故作为机动车方付多少责任?小孩付多少责任?其监护人监护不到位是否有责?如果涉及后续因为有过脑伤历史,小孩家长提出本次事故可能引起其他脑部问题,这个责任如何确定?是否也要机动车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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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来是看不出有什么后果影响,单儿童父母总强调以后有问题怎么怎么办,那要后续在有责任,在本次交警队结案后,他继续要求赔偿,那不是没完没了了。
机动车是全险,强险+三者,如果小孩父母同意和解,并且要求数额不高的话,2000~3000,和解倒也可以,但如果要求金额巨大,如何处理?保险公司能够负责赔偿多少?
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被逆行的机动车侵入对行的非机动车道,撞伤如何判定责任。
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行走,被侵入对行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撞伤行人后部(如同汽车追尾),交通队事故认定书判断为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者是否恰当。发生事故的马路为机动车单行路,由于下雪行人在非机动车到借道行走。
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条款》第二十六条的解读
我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条款》第二十六条的解读。 第二十六条 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
在小区,电动自行车带人由南向北行驶,在途经一个东西路路口,快行驶过路口的时候,被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轿车车撞倒,撞伤了非机动车驾驶人和后排乘客,非机动车驾驶人轻伤,后排乘客脸部有7公分伤口,伤势较严重,电动自行车被撞的粉碎,轿车前挡风玻璃破碎,电动自行车是醉酒驾驶,轿车是酒后驾驶,责任该如何判定?
我有一辆大型运输卡车,现欲让王某代为管理经营,由其向我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额,车辆不过户,我们之间签订租赁协议,在在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间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7岁儿童放学回家路上被一辆机动车撞断右脚食趾,家长没有去接,责任如何判定!如何索赔。 农村的学校,现在医院住院约1月了,还不能行走,
机动车和电瓶车碰撞,交警判定机动车60%的责任,电瓶车40%的责任。
我骑电瓶车直行,机动车左拐弯,道路是双向单行道,中心线是黄色实心线。我碰到机动车的右前门位置,人摔伤,不严重。交警判定机动车60%的责任,电瓶车40%的责任。他的判定正确吗?交警当时问我去不去医院检查,我当时以为没事,就说算了,但是当晚就觉得身体不舒服,我还可以去医院检查身体吗??机动车要赔偿我这部分费用
我表弟在玉带河边玩耍时不慎落入河中溺水死亡,那条玉带河边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请问玉带河的负责人需要负百分之多少的责任?怎样赔偿损失?
我表弟在玉带河边玩耍时不慎落入河中溺水死亡,那条玉带河边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请问玉带河的负责人需要负百分之多少的责任?怎样赔偿损失?
我这边有个案件,想咨询下各位律师。先明确下几方当事人: 原告:甲 被告1:乙(某汽车公司的驾驶员) 被告2:丙公司(乙所属的汽车公司) 被告3:丁公司(保险公司) 案情简述:2011年1月18日,乙驾驶丙公司的一辆长途客运车于湖南娄底翻车,造成车内乘客甲颈椎和肋骨两处严重受伤。事后确认该车已投保了丁保险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