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通过车管所内部人员查询然后修改了100多本驾照信息,然后卖给我,我用这些驾照帮车主处理违章,获利1万余元。现在朋友被刑事拘留,定为:破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罪,他把我供出来了,我被警察刑事拘留,录完笔录然后办理取保候审在家。我问下,我会判什么罪?判多久? 补充:我查了一些资料:两高关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我朋友应该属于第一条,情节严重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判3年以下,我应该是属于第七条:明知是非法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取得的数据、而予以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应该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不知道我说的正不正确!
A网吧因与B网吧为竞争对手,A网吧雇佣黑客对B网吧进行网络攻击,造成B网吧网络堵塞,损失情况如何评估,并此行为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还是破坏生产经营罪. 谢谢李律师的回答,不过有点不懂,为何不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攻击了10天以上,损失价值评估为5000元的情况下,是否够罪.
本人电子邮箱和网站帐户遭到黑客非法侵入和控制,但电脑本身应该未受侵入。 《刑法》第285条中提到“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 请问其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否包括电子邮箱和网站帐户呢?
一朋友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刑拘了。该罪量刑怎样?3年前与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负责人被抓了,牵连到他,后期他们并没有业务往来。这种情况取保候审的机会多大?他的车被没收了,却不在收缴清单里。我们该怎么办?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罪主体是国家重要领域和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也就是说,入侵个人网站修改数据库等行为, 不进行盈利行为或者其他敲诈行为是不违法的,对吗? 例如 修改一个游戏私服的数据库,此私服不涉及任何获利行为(纯娱乐),游戏内物品也没有任何实际价值,那么还属于入侵,修改数据还属于犯罪
将物业公司拿来的业主号码,提供给建材商,算是贩卖个人信息吗?如何定罪?信息只有业主手机号和房号,没有姓名,没有身份证号
19岁的周某和谭某及王某通过网上联系,分工负责承揽业务、盗取密码、删帖。他们将目标对准南京西祠网站、优酷等网站,盗取690余组管理员账户密码删帖。每删一帖从400到800元不等,检方指控三人在4个月内牟利28万,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昨天上午,此案在南京玄武法院开庭审理。据玄武区检察院介绍,这也是今年9月份“两高
我朋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后果特别严重,想问一下能减轻处理到什么程度?
我朋友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286条,后果特别严重,非法所得和造成经济损失15万元,他们是团伙犯罪,他是主犯,要承担全部责任。现在已经 到了法院阶段,但是我看到起诉书上面写道:认罪态度良好,如实供述,可以减轻处罚,并且开庭应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一般应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我有点心里没底他大概会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