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某种商品因自己标价错误导致卖赔了,现与该客户协商不能给我全额补回差价,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我问客户要到这笔钱呀
个别商品未使用物价局制的标价签,但也明码标价了,就算违法吗?就得罚款吗?
我家组织几个下岗职工开了个小店,绝大部分使用了物价局制的标签,但生鲜猪肉用物价局的签太小,不醒目,我们就自制了几个大标签放在了和肉块相对照的地方,物价检查部门去了以后,说未使用他们的标签,根据物价法第14条和第44条,要罚款2000元,他们这样执法对吗?难道未使用物价局的标签,就得承担这么严重的后果?
我昨天在一商家买东西消费3600,但收银员在输POS机时,输成2600,但发票开的3600,我当时也没在意,拿了东西就走了,今天商家打我电话,让我去补上1000,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商品的标价与收银台的收银价格不一致算不算欺诈,如果是可以要求索赔吗?索赔多少?
商品的标价与收银台的收银价格不一致算不算欺诈,如果是可以要求索赔吗?索赔多少?
2009年11月我在xx电器购买了一台美菱冰箱,当时由于房屋装修,和商家协议有商家暂时保管,与2010年6月送货上门。结果当年8月就出现故障,修理后当年10月有同样故障,修理后于2011年1月7号又出现同类故障。三包说期限一年,并且是按照发票日期计算,但是我的实际情况是2010年6月才送货上门并开始使用。请教先生,法律对购买
我在超市做兼职,上了四天的班,前几天倒垃圾的时候,没有发现垃圾里面有个商品,结果被保安看见了,说是要罚商品的10倍的价格.厂家也要100倍的赔偿,而且厂家的钱也得我自己出,因为之前签了合同说,出了什么事情都是促销员自己承担.请问这种合同合理吗?违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