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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售后

商品售后 2009年11月我在xx电器购买了一台美菱冰箱,当时由于房屋装修,和商家协议有商家暂时保管,与2010年6月送货上门。结果当年8月就出现故障,修理后当年10月有同样故障,修理后于2011年1月7号又出现同类故障。三包说期限一年,并且是按照发票日期计算,但是我的实际情况是2010年6月才送货上门并开始使用。请教先生,法律对购买行为的界定是不是应该是实际使用日期?另外我要求商家退货,是否符合法律依据。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kW9262(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1-01-13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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