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认识第二年生一男孩属于未婚生子,当时她25岁我25岁,女方的家人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提出分手。小孩现2岁9个月了。一直由我、及我父母照管。小孩无论判给任何一方,对方是否应当承担起相应的抚养费。 如果法律判决支付,小孩的母亲不愿意或者是以经济来源为借口拒绝支付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一】:我和我女朋友认识第二年生一男孩属于未婚生子,当时她16岁我21岁,但是因为以后的生活原因我们经常打打闹闹,在小孩四个月大的时候他扔下小孩不辞而别,现在小孩由我家人抚养已经三岁半了,我心里咽不下这口气,我是不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她支付小孩这几年及以后的生活费,在法律上是不是可以为我这种情况作出判决
我父亲从事协税员21年,与1996年主动离职,现60岁无任何保障,请问法律是否能有所保障?
我父亲于76年-96年在税务局从事协税员工作,当时单位与其是一年一签合同,到96年国税和地税分家后,其在地税从事2个月的工作后,因身体原因主动辞职,因无法律意识,未要任何补偿,现年已60岁,为税务工作了20多年,现无任何依靠,请问我可否是否可以使用法律手段争取?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您好,请问律师: 于今年初双方订婚,后双方在外面同居,女方怀孕,但于今年九月份女方因自己出来后,不知因为何事而精神失常,男方找到时女方已经精神失常。回家时,治疗了一次,有好转,男方就让女方出院,过了半个月又复发,再到医院,因为怀孕治疗会使孩子发育不好,所以流产(有4个月的)。流产后转院治疗,男方的母
我想问一些关于在马来西亚未婚生子所面对的法律问题!我是马来西亚籍,如果没结婚,生了小孩,小孩出世后会是怎样的身份,能不能居住在马来西亚,会不会有出生纸,小孩长大后能不能上学,而我又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呢?
我和女方在一起四年,去年生的小孩,今年上半年女方回娘家一去不回,丢下孩子不管,现在我应怎样才能找女方索要抚养费,还有上户口,缴纳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找我要15000,这个费用怎么处理,女方户口在山东,现人在重庆娘家那。
离婚前签署协议,协议规定3年后房屋须出售、其获得的金额夫妻两人按一定比例分配。而现在夫妻双方一方执有房产证(即房产证上的户主名写的是那一方)。这样的协议是否存在法律效力?可否于公证处公证?公证以后若是三年后夫妻一方不同卖房、或不同意分配原定金额给对方,是否可以对之依法处理,使其强制性执行协议内容?若
阳女士与李先生经家人介绍在一起,约半年时间,但他们没办理任何手续,现阳女士怀孕4个月了,但阳女士不想要孩子,他们又性格不合而分手了,但李先生没有付任何打孩子的费用,是他家人处理的此事,但到医院后医生要求打小孩必须李先生本人签字,但他家人不愿意签字,请问阳女士现在应该怎样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好,我想请问:未婚同居生下的小孩,现五岁了,由于男女方关系不和,打算分手,双方争小孩抚养权,应如何处理? 说明:小孩自出生就由女方的父母带养,出钱出力,生活及开销所有方面都是女方的父母一力承担的,男方经济条件不如女方,现由于二方关系不和,男方表示要将小孩带到自己的家乡去,且不打算带回来,请问万一
(一)我和女认识认识第二年属于未婚生子,当时她25岁我25岁,但因为她家人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女方提出分手,双方经济条件都不是很好,小孩一直由我方抚养。小孩不管是归任何一方抚养,在法律上是不是可以做出判决,就小孩的抚养费的问题。 (二)如果说法院判决支付,而小孩的母亲不愿意出抚养费或者以没有经济来源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