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母亲独自居住的一套住房,如果她去世后,该房产将由其6个子女共同处置,出售后再进行财产分配,听说这个处置方法需付百分之30的遗产税,请问:是这样的吗?还有什么更好的处置方法吗?
如果此房出售价是200万元,所得税该交多少?
父亲去世,母亲还在,有一套房产证为父亲名字的套房,有两女,如果其中一个女儿要出租属于她那部分产权的房产,可以吗?如果她要卖掉属于她那部分产权的房产,那么母亲和另一个女儿有优先购买权吗?
一、法院判决 原告丧偶后起诉丈夫原配所生子女房产及抚恤金继承,法院判决如下: 1、配偶名下的房产归原告所有,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将房屋评估价的50%支付给各子女(子女继承数额有具体说明); 2、抚恤金为原告与各子女平均继承。 3、执行实效二年。 二、问题: 1、原告与配偶属长期两地生活,配偶生前独立生活,子
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父亲死后房产并没有过户给母亲。我一直跟母亲生活,公房的房费由我缴纳,有凭证。母亲死后,房子没有过户我名下,但我一直在居住,兄弟姐们不理不睬但也没有提出诉讼。从父亲过世到现在有20多年,现在是否自动能过户呢?还是要从母亲过世算起?
外婆92年过世了,当时她的户口和我户口(当时还是小孩子)在老房子里面,然后外婆的户口就在老房子里,后来老房子动迁了,我们搬到了新房子,新房子有我,继父和母亲的户口,现在外婆的其他孩子想分外婆的遗产,说是我们的房子里面有他们的份,我想问一下这是真的吗? 另外房子是使用权房 不是产权房
父亲工亡,继母住在夫妻共同房产里,把持着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工亡补偿金在公司账户上,需经所有遗产继承人同意后才能取得,所以继子女要求直接将房屋遗产以及父亲其他遗产一并计算,从工亡补偿金那里取得,从此两清,但是继母一直耍赖,不愿分除补偿金以外的钱,也不愿意分房及遗产,所以大家都不曾领取工亡补偿金。请问如
老人一共4个子女,丧偶之后购买了房屋的独立产权,立遗嘱公证后现有几个问题: 1.老人去世之后房屋是不是就属于遗产? 2.老人去世之后如果4个子女其中一个人不同意到房产交易中心签字过户,老人的房屋是不是就无法买卖? 3.老人遗嘱中如果只分配给3个子女(舍去一人),去世后,舍去的这个人是不是可以起诉这三个子女要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事情。关于一个房屋遗产问题。我的哥哥去世前买了一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当时是12万,付了首付4万,婚后又付了1万多的贷款。2008年去世,房子还剩下7万贷款,我的嫂子将房产证私占,然后这几年还清了贷款,现在她想说服我们给他证明她和我哥哥的婚姻事实,以此把房子转到自己名下,请问这个合理吗?这个
房子户主是我爸爸和我妈妈,现在我爸爸去世了,我们要把这房子卖了,公证处说我爸爸55岁去死,要证明他父母不在的死亡证明,现在我找到我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又说我爸爸死在我奶奶前面,那我奶奶继承我爸爸遗产要我两个叔叔来签字放弃我奶奶那份我才能公证,关键两个叔叔常年在外地不回来,我怎么办?他们如果不肯签字,我
我想要买套房子,过户费用由我出,这套房子是房主刚刚遗产继承来的,且她只有这一套房子,继承之前房产五年以上,这样的房屋过户费用算五年内的吗?89平方米,25万,我大概要花多少过户费(我还有一套房子)?
母亲去世后名下一套房产兄弟二人继承诉讼,现在一审判决已下,房屋归一方并支付50%现金给另一方(房屋已在一审过程中评估价)。 请教几个问题 1,在得房一方未支付对价款的情况下,能否单独凭判决办理过户? 2,得房一方如果无钱支付,是否能申请拍卖(得房一方其实自己买有住房)? 3,拍卖的实际成交款如果与一审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