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时间给非全日制员工考勤,但是一个女员工来考勤时直接将考勤本拿走,造成其他员工无法考勤,我上前劝说,但是她不给,之后发生争夺,我夺回考勤本后,她拉着我胳膊,我在抽手的时候将她带倒,造成腰部扭伤,我的行为是否是故意伤害,还有她这属于什么行为??
田某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吴某行为否构成拘禁罪、敲诈罪、故意伤害罪?
田某由于与妻子吴某感情不和分居,未办理离婚手续,后与金某恋爱并有同居关系致使金某怀孕,遂准备协议离婚,在协议过程中,吴某母亲邀集一帮亲戚朋友,向田某索取赔偿,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迫于无赖田某筹措了5万元给了吴某,吴某拿到钱后对田某进行多番殴打,并扣留金某威逼其作证,欲告田某重婚罪。
试问一个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两种危害结果,一种是将受害人打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另一种是将事发地点的门窗等物损坏,损失价值在5000元以上,试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如构成两种犯罪,是以一种罪名提起诉讼还是两个罪名提起诉讼?
我的一朋有A与一群人去游泳(同过他的一个同学B召集,彼此不认识)。在泳池游泳时,朋友想对B恶做剧,于是潜入水中轻轻扯了一下就迅速游开。(他描述并没有用力且当时B旁边都是人他认为很安全才敢这样做)。当A浮上水面后,没过几秒钟就被一个人死死按住压进了水里。起初他只以为是B的朋友发现了他要恶搞回来,但是那个人死
但是通过法院解决对方也同意谅解,只是和解书上没有弟的签名,弟现在在逃,弟是否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既然事情已经得到法院的解决,对方也表示谅解了,为什么公安机关还要网上通缉弟。难道兄弟不能做为一个主体了却这事吗?谢谢!
金某和许某两家为一个楼道上的邻居,11月10之前曾发生邻里纠纷,10日早上许某从外边赶回家,扬言要砍死金某,当时金某不在家,许某在楼道上碰到金某父亲,就从车上取了准备好的一把长刀砍向金某父亲,导致金某父亲脖子上和手臂上两处大出血,金某父亲逃跑,许某继续追杀,正好两民警赶到,但许某不管民警喝制还是继续追杀,
六人在酒吧与酒吧老板发生口角 四人先走了 省两人下楼交钱 其中一人与老板再次发生口角 老板于是动手打人 打到其中一人眼睛 这时四人回来了 酒吧的人又纠集打手开始打人 有两人从对方抢到木棍 一人拿酒瓶 其余的徒手与酒吧人打斗 结果酒吧老板第二天抢救无效死亡 酒吧的人其中一人腿骨折 死亡者头部三处重伤 皆为钝器所伤
我弟开客车因他前面有辆货车堵起的就没让他后面的面包车,就被面包车上的五六个人暴打直重伤,头部连了五针直今住院昏迷请问他们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饭店吃饭被椅子上的牙签刺伤,应找谁赔偿,应怎样赔偿,这种行为算不算是故意伤害?
在饭店吃饭被椅子上的牙签刺伤,应找谁赔偿,应怎样赔偿,这种行为算不算是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