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把全年的加班费统一到年底结算,然后统一算到12月份工资中,我基本工资5000,每个月交税一百多,但是十二月份加上加班费,交税要按照百分之二十来算,要交税两千多,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工作的单位是上海印钞厂下属三产企业,平时加班比较多,但单位领导对结算加班费和调休上总是出花头,来个半年一结算,我们单位的性质决定我们不太可能连续半年都有活干,没活干就放假,前面加班都冲掉,变成最后白做,所以我们工人都不愿意加班,他们又出来个对策不加班要交调休,我个人认为这真的是乱来,加班本来就是在
假日休息日加班 没加班费合理吗? 我在一家超市上班。800的底薪,但是没有休息日,并且连假日的休息日都没有,这样算不算加班? 是不是我可以拿到加班费?
我在深圳宝安西乡,我于7月份进厂,八月份上了一个月满班,除3个星期天没加班外,上了28天共计279个小时班,其中按厂里安排正常每天8个小时加班2.5小时。九月初发生工伤,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工伤已经认定,并且厂方未参保。工伤发生后1个半月也就是10月份厂里买了工伤和医疗,养老未买。鉴定时间是11月中旬。之前厂方和我签
律师: 您好! 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公司每月订于20号之前发工资,可因为部分原因,基本工资已经在18号发放,但加班费在24号才发,像这种延期几天发放工资,劳动者说公司违约,请问是否属于违约,如果劳动者要求赔偿是否公司一定要给予赔偿,如果要走仲裁,如何走? 盼复为谢
我是深圳市 一名物业保安员 在这个公司里 周一至周五 每天 16;00--17;00 都有一些工作培训 我来这公司2年了 非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每天 16;00--17;00) 还要经常接受这样的培训 并且没有任何的加班费用 若不去培训有时还要经济上的处罚 我想咨询一下 这样合理么?
1.公司长期未足额发放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没有按法定基数算少给了)现在可以按劳动合同法38条(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要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 2.还是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
本人从2008年开始与公司签定的是无固定期合同,合同规定为月薪每周工作五天。同时公司强制我附带签定一个必需星期六上班才能拿到合同上的工资的协议,一直以来公司都在强制着我星期六上班,如果请假了星期六还是不扣钱的,加班的话每小时按合同上的工资折算。可上个月公司给我算加班费时去按27天折算,本人去询问时,公司却
交了辞职报告,单位让提前离职,就算我休息了,之前的加班费不给了合理吗
请问,我提前一个月打了离职报告,单位没到一个月让我提前走了,之前的加班,就算给我补休了,没有加班费。这样合法吗???
本人其本工资是2000元,是行政单位的合同工。平时加班是每小时17.24元、公休日是22.99元,国家法定假日是34.48元。按实际的加班时间我每月加班费平时加班80小时×17.24元=1379.2元、公休日96小时×22.99元=2207.04元。加班费应该是3586.24元。但用人单位只给1200元的加班费。而且今年致今还没有发放加班费。请问该如何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