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名员工,因要去征兵,参加体检以及其他事项,在我公司内部未办理任何请假及离职手续,去部队约半个多月后,其亲人及武装部人员随同来向公司索要其在职期间的工资,且提到兵役法,因我公司在人员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就会按自离处理。所以这事也比较难办,请问我公司是否应该正常支付其工资?
各位老师你们好我现在在山东淄博的一家家具公司工作,从业已经6年了,按理说公司前几年就应该给我们缴纳各项保险,但是直到前天才通知我们一部分员工去签一份缴纳保险的材料,还明确的写着不给补缴,并且还要我们在材料上的进厂日期上写2010年12月1日,我是从04年就开始在那工作了的,那以前的几年就白干了?我想咨询一下各
规定未婚员工探亲假20天,包含节假日,过年有7天公休假,如果年前休就包含这7天假,实际只休了20-7天;那如果从初八开始休探亲假是否可以?如果可以是不是7+20天呢?
律师您好,我想帮我父亲咨询下,我父亲原来是一国企的员工在八几年的时候因为厂子的一些原因停止了我父亲的工作,至今没有上过班,当时一年多的工资也没有发,当时我父亲在去法院告过好几次, 但因当时的官官相护最终不了了之,我父亲还要养活一家人,无奈就没时间在去告,之后的时间里,公司每次有什么事还会来找我父亲,
我是一名三线企业的员工,祖父、父亲、我三辈在兵工企业工作。我1990年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95年后企业由于搬迁和效益的原因,长期欠发工资和保险。生活所迫,我要求放假单位不批准,2002年10月,我辞职自谋生路,在民营企业打工。档案已转出,但保险由于单位欠缴无法转出,一直欠缴,直到现在2011年。单位与2007年宣布破产
我是一名三线企业的员工,祖父、父亲、我三辈在兵工企业工作。我1990年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95年后企业由于搬迁和效益的原因,长期欠发工资和保险。生活所迫,我要求放假单位不批准,2002年10月,我辞职自谋生路,在民营企业打工。档案已转出,但保险由于单位欠缴无法转出,一直欠缴,直到现在2011年。单位与2007年宣布破产
由于公司对我进行了三个月的国外培训,和我们签订了五年不辞职的合同,但中途由于生病住院,公司要求赔偿,合理吗
律师你好:我们公司员工手册没有明确说明关于男性员工陪产假的规定,只有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现在我是达到晚育年龄,但我老婆未达到晚育年龄,
你好,我有个问题,我单位最近以成本价给职工购买住房的福利,但是如果员工辞职后,单位应否向辞职员工要该职工已购房屋市场价和成本价的差价款。劳动法有关此相关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