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租了一家商场里德一间店铺,合同租赁期是2010年12月31日,但由于商场问题没能在12月31日开业,一直延期到现在还没有确切的开业时间。合同的违约责任一条写了“若甲方未能按期交付该商铺,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但是商场回复给我们“说合同上的日期是租赁期,不是违约责任中说的交付期,所以拒绝支付违约金”但他延期开业已经给业主们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请问,作为我们业主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请问律师:商场回复的“合同上的日期是租赁期,不是违约责任中说的交付期”这句话法律上怎么解释?
您好,请问,合同租赁纠纷金额如何计算?例如起诉一个月的租金,时间拖延半年后撤诉再按拖延时间半年的租金再起诉,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把房子租给我的承租人,并在合同中规定不得转租。现在我正在起诉他,请问,在起诉期间他是否仍有权向第三方(也就是他转租的对象)收取房租,我是否仍有权在未判决之前向他收取房租?请问,我在他转租之后,起诉他之前,仍向他收取房租我想问,这是否能被视为默认同意其转租?
我和某家居市场管理公司签定了租赁合同,明年到期。后来发现该公司是将由从业主处租赁来的商场后分租给我们的,原来这家公司也在同一座大厦里经营,不过是楼上,现在他们把楼下也租了再分租出去。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是楼上,扩大营业面积后,他们没有进行工商变更。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非法,我们的合同是否无效?
房东(甲方)和房屋租住者(乙方),于2010年06月28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合同中附有若有违约情况应赔偿一万元人民币。乙方签订合同后先交了半年租金及房屋公物押金500元,(并口头说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再交下半年租金)现在还有一个月,前半年的租期即将到期,而乙方说下半年不租了,请问如此情况乙方有什么过错?
情况是这样的,我们租了一个房子。属于压一付三形式,我们住了半年,前段时间二房东说房东说房子不租了,我们就自己又找了个房子准备搬出去,现在刚交了3个月房租,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上面有两条说是,当我方退租需要把房子转租出去,否则二房东有权扣押押金和剩余房租,但是昨天我们和房东沟通,如果他和房东沟通可以继续出
我于2004年租赁村委厂房一处 有现房10间 厂院1000平米 合同期限40年 年租金12000元 逐年交付村委 按合同规定 : 1 村委允许我在厂院内搭建所需的临时建筑 合同到期或有我造成合同终止 临时建筑归村委所有 如果因村委造成合同终止 由村委赔偿 如遇国家征用 规划 双方要无条件服从 村委的房屋赔偿归村委 我
我于2004年租赁村委厂房一处 有现房10间 厂院1000平米 合同期限40年 年租金12000元 逐年交付村委 按合同规定 : 1 村委允许我在厂院内搭建所需的临时建筑 合同到期或有我造成合同终止 临时建筑归村委所有 如果因村委造成合同终止 由村委赔偿 如遇国家征用 规划 双方要无条件服从 村委的房屋赔偿归村委 我
本人承租商场档口,面积12平米,因消防检查不合格,商场要求用户做防火装修,费用自行负责, 因四面墙不可支撑,需要重新做个房盖要求(要用砖),我们无法承受相应费用,不知这费用是否由商场负责?如若不盖我们可否要求不再续签下年合同(已经缴纳了一半的资金可还没有签合同因为事先它们没有说装修的事),这样我们是否
我租赁的台湾产设备没有达到应有的性能,虽经出租方技术人员维修和操作也没达到应有的指标。而国产的价格低,其性能说明不如前者的机器设备却达到了应有的效能,与出租方交涉,让把设备运回,费用出租方负责,但承租方的租费和其他损失不负责,请问因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