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83年参加工作,我的工作关系还在原单位,并每月发放基本工资。现自05-4月应聘到现在的公司工作至今,期间现在的公司从2005-4-2008-9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费。在2008-10月至今现公司以现金的形式每月在工资里补发企业应缴纳的社保费,并签订了借聘劳动合同,问题一:现在我和现在公司是关系属于劳动关系适
自然人(即雇主)购买了货车并挂靠在某物流公司跑运输,并签订了挂户协议。自然人雇佣了两个驾驶员。某天,货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发生了翻车的单方责任事故。经交警认定,驾驶者负全责。另一雇佣驾驶员为车内乘员,遇难死亡。受害人家属主张按交通事故赔偿,认为自然人与雇佣驾驶员是雇佣关系,自然人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如果我与店的劳动争议发生于未有营业执照时,这时比店解雇,他后来才拿到执照,这时再去仲裁他行吗?我还能得到劳动法保护吗?是以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界定我们?注:没有签订合同
想了解下这是属于雇佣关系 还是劳动关系 现在是不是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我姨妈因工作坐老板的车去海安县上班 司机是老板的儿子 途中遭遇车祸 我们的车子路线是对的(由南向北) 对方司机强行超大货车(由北向南) 避让不及 撞上我方车辆 导致我方4人均受伤 我姨妈伤势最重 一只眼睛失明 手也断了 肇事司机也跟随救护车到了医院 之后就玩起了失踪 直至第二天上午才到交警大队 目前伤者正在治疗
请问律师:我2009年6月份来国企打工,是通过在此企业工作的亲属介绍进来的,过了很久才知道此企业没有自主招工的权利,只能自招后又挂靠到劳动服务公司,2011年9月份我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此前单位没给交过任何保险,2010年签署过一次劳动合同,合同细节不详,此后也没与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正在申请劳动关系认定我们有证据能
公司前期筹备,招人,我在试用期,且公司还没正式成立期间,被开除,我跟公司或者跟公司发起人属于什么样得关系 雇佣关系为什么不受法律保护呢?那我想提出仲裁,雇佣关系就可以无缘无故开除人么
老王今天50岁,原本在某企业上班,在2005年时候,待岗在家,该企业一直包括目前对老王按月发放生活费并交纳社保。2006年开始至今,老王在菜场里打临工负责对摊位收费,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也是按月发放工资。今年,老王在收费工作中与摊主发生纠纷受伤。请问:老王与菜场承包者是属于劳动关系吗?可以主张工伤赔付吗?
用人单位为有限公司,以下凭证,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记录有,未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但有公司带有自己名字的名片。 3、未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没有考勤记录 请问以上所属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请问劳动仲载是不是在申请当天下裁决书,我主要是通过劳动仲裁来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请问劳动仲载是不是在申请当天下裁决书,我主要是通过劳动仲裁来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是工伤还是雇佣关系,是按工伤还是按人生伤害赔偿,我下个星期三就到法庭确认关系,这当天能确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