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济宁泗水县的。就我房子拆迁的事我想咨询一下。 多年前,泗水汽车站将该站北门东侧平房一处租于我用于经营宾馆。后来我在后院自建房屋25间。并与车站签有合同。合同第八条‘经过车站领导同意,批准在租房后院自行建造底上两层加东山门面房一间共计二十五间用于经营宾馆。车站遇政府规划。上级政策调整,整体迁挪,所有补偿归承租人所有’。合同上有车站法定代表人签字,和交运公司盖的公章,现在车站将我告上法庭, 车站现在以车站整体站换站非政府拆迁理由要求我照我当初盖房子的价格来赔偿25间房子并把占用的场地还给车站 车站这个样给我赔法合理合法么,因为我这个房子所处位置非常繁华,我觉的这样赔偿太不公平了 我该怎么要求我的赔偿
好心借了一个朋友的钱,没有写借条,前几天找到人了 录了音,结果到法院起诉时,法院传不到,提供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没有人接听,现在找不到人,现在只知道qq号和老家电话,手机都关机了。老家电话也没有人接。不知道老家地址,知道她以前工作单位。这种情况怎么办呢,有什么好的方法取证吗,律师能通过什么手段取证呢,急
2006年9月与房东租其店面,合同为期三年,至2009年9月。 2008年6月房东提出加租,为保持良好关系。我方同意。房租由7000每月涨至9000每月。 今得知房东要在2009年3月要无条件收回。不知如何是好? 想知道我应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就算收回店面,我应得到怎样的补偿。
2007年5月房东以5000元转让费,转让出租店面给我。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2008年5月房东以种种借口不再续约,但继续出租店面给我。房租三月一付。 今得知A出高价出租房东现租于我的那间店面,房东有意要在我下次房租到期时无条件收回。然后转租A。 想知道,我可以不让出店面吗?即使房东收回,我可以要求索赔吗?我最初是以
本人承租临街相连的两间店面作为饭店,不同房东。一间做厨房,一间做大厅。今房东同时要求收回店面。作为大厅用的店面合同已到期,无话可说。作为厨房用的店面合同期为3年(2006年11月至2009年11月)还未到期。我想咨询: 1、房东说他已提前2个月通知我方收回之事。法律上是否有这样的说法?是否算数? 2、双方提及赔偿事
各位律师,我有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否一定需要调解?怎么才能赢呢
律师您好,我们家2001年买的房子,当时房产证没有过户,签有买卖协议一份,且卖主房产证证明该房子属私产,2006年卖主看房价上升反悔了,07年我们起诉卖主,一审判决我们胜诉,二审发回原审,第三次开庭已经七个月了,法官突然说这官司必须调解,且要我们赔偿卖主十几万,请您帮我分析分析,我们的官司一定需要调解吗?不调
律师您好!请先看一下合同: 吧台承包合同 聘用单位:北京****咖啡厅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局、民政局及烹饪协会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座落于
我想咨询下。我租了3间门面做生意,由于房东和我也很熟悉。他立了一份协议由于写的字比较潦草我也没有注意看就签字了。租期是3年,租金为10万元。现在我已经租了2年,但是由于房屋漏水,潮气大,造成电子设备装修的墙面因潮湿损坏,导致不能营业,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不给维修让我自己维修,现在2年我已经付给房东7.5万,现
两年前出手的新房子17万,当时签的合约是到时候协助他领房产证,前阵子房子的房产证下来了,在我手里。因为现在的房价也比较高,当年卖的比较便宜,想问他要点补贴,但是他已在法院诉讼。请问如何操作....谢谢了
我租一套房子,因有事搬走,现朋友在那住,当初我走的时候跟房东在合同上写明叫朋友住到8月1日,现在屋内有设施损坏没有维修,房主要求收回房子,他可以收回吗 屋内设施马桶水箱已坏,漏水,合同中写明房屋在出租给我期间设施损坏又我来维修。
现在是爷爷那代留下来的单位福利房要拆迁了,房子只有使用权证,没用产权证。我爸他们共有四兄妹,以前经过其中两人的同意后,将房子的使用权转到了我爸的名下,现在使用权证上的户主是我爸,还有我爸的两个亲兄弟和我,并且一直以来房子的一切费用都是我爸在承担。现在房子要拆迁了,他们都想来争这套经适房,请问各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