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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房屋出租合同纠纷

房屋出租合同纠纷 2007年5月房东以5000元转让费,转让出租店面给我。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2008年5月房东以种种借口不再续约,但继续出租店面给我。房租三月一付。
今得知A出高价出租房东现租于我的那间店面,房东有意要在我下次房租到期时无条件收回。然后转租A。
想知道,我可以不让出店面吗?即使房东收回,我可以要求索赔吗?我最初是以房东转让的形式租下的店面(房东自己的房子还要转让费),我可以要回我的转让费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aiyun……(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08-12-24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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