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新密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员工,2006年5月份得病,2006年8月份,信用社口头通知退休,2006年11月份病故,当时只给了2000元的丧葬费和一个月的工资,无其它费用。但是,近期了解到民发[2007]64号通知中,说明: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
我单位有员工在合同期内参军,属义务兵,想问下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也查了下最新兵役法,其中有五十六条,第二款最后一句话“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那是不是两年间都要为他交社保付工资呢?还是可以先解除合同,只要两年后重新签合同复职呢?
我不太明白!把合同书发下! 甲方:XX区XX镇XX村 乙方:XX区XX新区XXXX管理委员会 因乙方开发建设用地需要,经过甲乙双方平等互信充分协商,同时在甲方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土地使用权转让(永久性租用)协议: 一。土地位置面积:137.2亩 二。土地性质:本协议中的土地为甲方村集体土
个人投资村企业,个人名义借款100多万元的债务,能否查封企业财产?借款合同约定厂房土地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个人已经死亡,能否诉请办理抵押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法院能否直接执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关于企业转制后公司出售,转制前离开公司的员工能否分到现在公司出售的钱的问题?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们公司在88年以前是国有企业,我是87年离开公司的,而88年公司转成了集体性质的企业,现在公司要卖掉了,但是公司说我们是转制以前的离开公司的,分不到公司的钱,在这里我想问一下这个符合法律要求吗?我们能否得到这个钱啊?谢谢了!
本人由1996年3月进入国有企业工作,户籍因工作迁到企业,属集体户口,2004年12月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搬离了集体宿舍,但户籍未迁出企业。2008年12月拆迁办与企业签订企业的集体宿舍搬迁协议,2010年8月29日前全部集体宿舍住户要彻底迁离。现企业制定的搬迁补偿范围如下:原定的是2005年3月之前离职的职工不在补偿范围
本人由1996年3月进入国有企业工作,户籍因工作迁到企业,属集体户口,2004年12月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搬离了集体宿舍,但户籍未迁出企业。2008年12月拆迁办与企业签订企业的集体宿舍搬迁协议,2010年8月29日前全部集体宿舍住户要彻底迁离。现企业制定的搬迁补偿范围如下:原定的是2005年3月之前离职的职工不在补偿范围
本人是城镇居民户,1978年高中毕业后,在县级二轻集体企业工作两年的计划外临时工,1980年参加福建省普通中专中技统考,被技校录取,毕业后,被劳动部门分配到原县二轻全民企业,属于国家全民职工。请问以上两年的临时工能否算工龄?
我单位原来是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将单位厂区及一栋集体住宿用地规划后用于房地产开发。我是94年进单位的,现住的集体住宿将被拆,我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