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企的员工,打算辞职。想咨询一下我在递交辞职报告与辞职报告批准这段时间的差旅费是否可以报销?我在外地出差,如果辞职时要到公司办理手续,这些费用公司可以报销吗?(总公司在天津,分公司在上海-不是法人,项目部在福建)。如果我要办理这些东西必定产生一定的 差旅费用,请问这些费用公司是否承担呢
1、如果公司不放人,那怎样确认我当时递交了辞职报告呢?
2、我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是否会向我索取违约金呢
由于工作压力太大,而且单位经常让我们加班,并且没有加班费,没有倒休,我决定离职!但是有些问题不太明白。 1.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单位可以不批准么?(因为人少,活多,我走了他们真一时半会儿招不到愿意干那么多活的人。。。) 2.我看有的地方说如果不提前一个月的话,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我的工资是800+绩效,
按正常程序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但单位以不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索要内训费(合同中有一条: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乙方执意解除,应向甲方按5000元每人的标准支付职业内训赔偿金,赔偿其接受甲方内部职业培训但未能按合同期限服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注:合同是08年8月签订因而用内训费一词代替
我于6月26日与某单位签订了六年合同,其中规定试用期3个月,在上班一个月感觉不合适,于7月30日交了辞职报告,我想在8月23日离开单位,但领导不批准,如果我在23日离开是否会扣违约金,工资是否不能拿到
律师: 你好 我于2010年7月在东郊经适房园丁新村三期金海湾项目排号购买房子,该楼盘在承诺了多次的开盘后,最终在10月以售楼部需要拆迁搬移为名,又推后了开盘时间,在10月23日他们说由于不能开盘,为了稳定人心,所以开发商让利推出了交三万抵四万的优惠活动。我们很多人都参加了,而那个时候开发商就称已经办理了
我于2010.12.06向我所在的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可是到现在还没有明确的告诉我什么时候结算工资。平时发工资的时间都不准确,有时候是几个月才发一次工资,而且都不是全额发放……现在公司欠我三个多月的工资,合计在7000多元。 我觉得他们已经严重拖欠员工工资,希望能得到法律上的帮助
您好咨询个问题我于今年8月份在一家公司任销售经理,由于多次提出建议未经老总采纳。老总的经营策略有点空手套白狼风格。加上迟迟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工资,我12月13日提出辞职。今天12月16日到公司交接手续结算工资时得知10、11、12月总共2个半月给我算了1800多。而我们当初口头约定的是每月1200元+300岗位补助+提成
11月27日我上交了辞职报告,过了几天,经理留我做到过年,我也答应了,现在是12月28号了,我可以要回我的辞职报告吗?
你好!我在公司的合同10年底已到期,但是领导又不给我辞职,已多次同公司交涉无果。现在我已不再续签合同,公司是否违反相关劳动法?谢谢!
我是江苏人,现嫁到上海嘉定。在上海这上班,户口暂时还没转到这里。公司交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在村里交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上个月住院不知道这2份保险是否都可以报销??? 备注: 1、对已经由上海市社会医疗保险(“城保”或“镇保”)支付过的发票不予受理; 2、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报销时,肯定要敲章;
您好~~, 我工作有2年半了,计划1/14辞职,明年2/14的时候刚好一个月就不来公司了。 我想请问下我是否可以向以前一样拿到年底的双薪(1月15发12月份工资加双薪加)?? 因为现在老板的意思是我1/15辞职,都不想不包括春节和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