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老公2007年结婚,房子是老公父母2003年为其购买的,一次性付款。婚后我们一直居住在此。如今要协议离婚,但这套房子也已经升值了几倍,请问婚姻期间房子升值部分的价值,能否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进行分割?也就是得到房子升值部分的一半的金额。
婚前有一套我个人产权房,结婚后变卖了,用这笔钱重新购置了一套房,房产证写我的名字,并且已经在公证处公证过,现在房子有部分银行按揭,请问? 1.离婚后房子会判给我吗? 2.离婚后房产的增值部分是怎么划分的? 3.如果在公证处财产约定每月的贷款由我来还,离婚后是不是就不按照婚后贷款平分来处理了? 谢谢!
本人婚前个人购买本单位集资房一套,但只交了部分房款,结婚后到现在尚未办理房贷手续及房产证,现离婚,对
本人婚前个人购买本单位集资房一套,但只交了部分房款,结婚后到现在尚未办理房贷手续及房产证,现离婚,对方要求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对方未有投入一分钱),是否可以分割?
首先,这是一套房改的房产。离婚时按所换新房当时价值的一半,法院判了7万。现在房子盖好了,但对方还没把欠款缴清, 请问现在还可以针对这房产的增值部分再进行分割吗? 再者,还有一个问题:对方超过法院规定未付清的款项,按判决书的内容规定是要按同期银行贷款的双倍利息给付,请问这要怎么理解?是按当时超期时银行所
按揭房产婚前购买,购房款首付部分为女方父母转账或现金给与,是否离婚时可以财产分割?
按揭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但男方经济实力无法达到,故一半为女方父母给与,女方父母分几次转账或现金给女方账户,再由女方转账或现金给与男方,现金并未有欠条。婚前男方无固定工作,由女方借款还贷(无欠条)。现在男方提出离婚,首付和婚前还贷是否可以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如何分割?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人名字,婚后双方公积
婚前男方贷款,女方也出了部分房款,购房合同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我们结婚前买的房子,男方出了部分首付,女方也出了部分首付,余款由男方贷款,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呢?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当时所付房款?
离婚财产分割中,住房为男方父母购买并以登记在公婆名下,女方有权请求房子的升值部分吗
离婚财产分割中,住房为男方父母购买并以登记在公婆名下,女方有权请求房子的升值部分吗
两人结婚6年后,男方父母出钱购买了一套房产,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但是没有欠条等。购房不到半年两人协议离婚,女方提出要房产,请问这样的房产怎么分割?买房时,女方父母也出了4万元,不过当时男方父母说好是借的,但是没有借据等。 问题补充一下 当时男方父母买房子的时候都是借的亲属的钱,没有借据啥的,这个债务问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