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
我2014年8月26号在深圳西乡固戍进的一个10个人左右的小厂,现在已经做了整整4个月了,本人打算近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二)(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本人推断,离职后必然要通过投诉或者是劳动仲裁,才可以要到压在厂方的工资。但是我觉得我现在的证据还不够,
入职时签了一份简单的单份合同,在厂方;
工资发现金,签了名在在厂方,我没工资条;
没有工作证件没工衣,没有任何保险,上下班指纹打卡,报表无法取得;
只有每天发饭票,饭票上有厂的盖章和厂名,我从10月份开始保留饭票,每个月份保留了其中两天的饭票;还有两段向负责人请假的录音(两段向法定人的小姨请假的通话录音);一段向法定人请假的录音;两段手机自拍的工作视频,两段视频里分别有法定人妻子与法定人小姨的镜头。
另外还有一张11月份的请假条,请假条上没有公司的名称,也没有盖章,没有任何地方注明是该公司的,只有主管签了“同意”二字,而现在主管也离职了。
目前只收集到这些证据了,能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请问一下凭自己个人用这些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胜算的机率有多少?压在厂方里工资就3千那样......
我有个劳动争议的案子,现在公司否认与我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我只有一张地税局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公司代扣代缴的,上面有公司的名称,能证明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吗?
我与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薪水。 可是我现在不知道哪些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工资条上面写着是 现金存款 未出现公司的名称 有同事作证,算吗? 手头上有一些关于公司项目的文档,可以吗? 没有工作证这类的东西,公司一切从简,坐办公室的,也没有打卡。 有的也只是上面提到的那些。 至于工资条,只
我与公司未签合同,工作了4个月,被辞退。我要求双倍工资,而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很少,公司没有给予我任何相关的证件,就连打卡也没有。同事也各有难处不愿作证,请问我还有什么证据? 另外,我是今年6月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当初录用也没有说明是实习还是什么。且什么都没有签,这样影响我对公司要求补偿吗?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改制后,原公司的一部分人被安置在了改制后的公司,可是现在的公司不于这些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经济补偿,这些人应该提供什么样的证据递交当地仲裁部门呢,怎样才能证明和现在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呢?” 急盼您的回复! 谢谢
当面向部门经理递交了病假证明,之后公司总经理反说我旷工,解除我的劳动关系,仲裁庭要我出示证据,我去找
律师您好! 我之前因为生病向公司的部门经理请病假,当面向他递交了病假证明,但之后公司总经理以旷工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关系。我因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我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损失,但公司说我没有请假是旷工,公司是合法解除的;仲裁庭也要求谁主张谁举证,我拿出了一份与经理对话他说他收到我的病假证明的录音,但
本人是民工随老板去异地上班,主要做安装水电工作,本人在上班的第三天早上骑机动摩托车自宿舍去上班工地的途中发生事故,小腿严重骨折。(是有机动车驾驭证正常驾驭)。现在做手术产生医疗费3万,但是本人未与该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老板未把工资结算给我,对方已赔偿医药费2000元,表示只通过法律
公司牌照还在申请中,没有签订合同,已自动离职,如何证明自己和公司的劳动关系?
新开才一个月的公司,所以还没发放过工资,上班是指纹打卡的,公司没工衣,没工牌,本人入职已经满一个月后才自动离职的。如何能证明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该如何收集证据?因为没营业执照,劳动部门不受理。已经和公司协商过,公司坚决以自动离职为由不给我发上月工资。请各位专业人士解答。
我们合伙成立一个小公司,我是一个小公司的其中一个小股东,我不在此企业上班,也不拿工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任命为此小企业经理。单被我就职的外企发现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证明我与小公司只是投资关系而不是建立劳动关系。
即将离职,要申请劳动仲裁,个人感觉证明劳动存在的证据不够,咋办?
各位尊敬的律师: 我8月26号在深圳西乡固戍进的一个10个人左右的小厂,现在已经做了整整4个月了,本人打算元旦后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二)(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本人推断,离职后必然要通过投诉或者是劳动仲裁,才可以要到压在厂方的工资。但是我觉得我现在的证据还不够,不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因为单位根本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