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即将离职,个人感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足?如何是好?
即将离职,个人感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足?如何是好? 请问一下
我2014年8月26号在深圳西乡固戍进的一个10个人左右的小厂,现在已经做了整整4个月了,本人打算近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二)(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本人推断,离职后必然要通过投诉或者是劳动仲裁,才可以要到压在厂方的工资。但是我觉得我现在的证据还不够,
入职时签了一份简单的单份合同,在厂方;
工资发现金,签了名在在厂方,我没工资条;
没有工作证件没工衣,没有任何保险,上下班指纹打卡,报表无法取得;
只有每天发饭票,饭票上有厂的盖章和厂名,我从10月份开始保留饭票,每个月份保留了其中两天的饭票;还有两段向负责人请假的录音(两段向法定人的小姨请假的通话录音);一段向法定人请假的录音;两段手机自拍的工作视频,两段视频里分别有法定人妻子与法定人小姨的镜头。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dj@(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01-03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