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共三兄弟,叔和大伯都是单,父亲共两个儿,叔和大伯的财产及赡养以及死后幡该谁请帮忙解答
你好,有问题想咨询 问题是这样的:老人有一儿子两女儿,但其儿子早已亡故,那么儿子的妻子有无财产继承的权利和赡养的义务,有的话,比例如何划分。老人的配偶亡故,那么他的丧葬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情况:再婚当事人为女方,现双方居住住房的房产所有人为女方,双方都有儿女。 要求:在女方去世后,男方不继承任何房产和财产,也不需要女方儿女赡养。 提问:这个要求合法么,应该怎么运作。
我婆婆现年77岁,有4男1女,长子早故,留有女儿一个随母亲改嫁。在73岁时由于公公去世留婆婆一人,于是提出赡养问题,随婆婆心愿跟我们(老四),未和其他孩子收取赡养费。老人共有6个窑洞,老大、老二、老四各一个,老二的家公公在1992年以前2000元买回,老三分得2个、2个养老家归小儿子。现在婆婆身体不太好,由于体重,
祖母有两个女儿,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已经去世,祖母一直跟大伯居住,祖母有爷爷的退休金,与大伯分开吃饭,大伯并没有给过赡养费,并将其三个子女带大,大伯家盖房子,祖母还给了5000,大伯因病去世(祖母,父亲,伯娘在世),伯娘和她的三个孩子将其赶出家门,父亲将祖母接回家,但祖母想回去,大伯的子女借着祖母想回家的
详细的问题男27岁父母死的早跟爷爷奶奶生活(后爷爷奶奶也去逝世)本人失去一般劳动能力行动自如(享受低保)拥有三间房和四亩地(包含以前爷爷奶奶的地)他上边有三个大伯负责他一日三餐(早中晚)一家一顿,低保的钱让其中一个大伯一人掌握没有均分!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把赡养问题分清!房产不要!低保不要!不负责那一顿
各位律师好: 我是代人咨询一些法律问题,案件如下:一对老人(年龄大概六七十)有四个子女,两女儿两儿子皆都已成家(两女儿大于两儿子),其中三子现是离异后再婚的,离异时留下一子交予老人身边长大至今十六七岁(也就是老人的大孙子),期间三子对自己这个儿子不管不问。老人现有一套将要搬迁的新房,老人将这套新房
家中有一位老母亲,女子们四各个!因拆迁房屋和赡养问起引起纠纷,当时要一套回迁房和27万,房屋归老母亲、起初因为大女儿是与母亲一个村,赡养比较方便,大家都同意钱归剩下的三个姊妹,房子在老母亲去世后归大女儿并赡养老人由他一个人承担。。后来因为大女儿不想一个人赡养并且还想要房子,还想要钱。现在就牵扯几个问题
男方简称甲,丧偶,有一子一女,子女均成年,子全家与父同住。女方简称乙,离异,有一女,成年,女全家与母同住。甲乙再婚住甲家,生活开支均由甲承担,甲乙双方经济是相互独立的,甲房屋拆迁分到两房。如果甲方先离世,甲方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乙,甲的遗产特别那两间拆迁安置房是否由乙方,甲乙双方子女共同继承!如果甲乙
律师们,我心里一直有一个问题,想问明白。 第一种情况: 某男上有父母(或者至少有一个,父或母健在),中间有妻子,下有一个儿子。他们住 在父母留下的房子里(即产权属于男方父母),如果哪天该男在父母之前病逝了,媳妇 改嫁了,法律上媳妇还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如果媳妇改嫁了,又不愿意赡养公婆,她 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