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财产分配及老人的赡养问题
财产分配及老人的赡养问题 各位律师好:
我是代人咨询一些法律问题,案件如下:一对老人(年龄大概六七十)有四个子女,两女儿两儿子皆都已成家(两女儿大于两儿子),其中三子现是离异后再婚的,离异时留下一子交予老人身边长大至今十六七岁(也就是老人的大孙子),期间三子对自己这个儿子不管不问。老人现有一套将要搬迁的新房,老人将这套新房的户名更改为其二女的名(也就是将这套房给了二女);三子也有一套将要搬迁的新房,有意留给前离异的儿子(即交予老人身边长大的孩子),但三子要求老人自己掏钱买下这套房来给这个离异留下的儿子。也就是说整个事件整理是这样的,老人的房给了二女,老人的钱打算买房给大孙子,而且用钱买的房还是三子的(也就是大孙子的亲父),这样的情况下老人的四子心里有些不公,认为老人的钱与房都不曾有份,那么老人以后赡养问题是不是自己也可以就不管了。房子不要,钱也不要,那老人以后的赡养问题四子想问问律师是不是可以不用管了?恳请各位律师给予解答,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木乃妻(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6-11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