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涂高华抢劫案》未经本人同意, 文号:(2007)昌刑初字第59号 在互联网上公布。
本人涂高华,因犯抢劫罪被判刑,现在刑满出狱,在北京找过好几份工作,都无法继续下去,原因都是因为别人在网上查我的名字,一看就是因为我坐过牢,都不敢用我,生活没着落了,再这样下去,我没法活了,希望贵网站能把跟我相关的网页删除,我在这里谢谢站长了,我姐夫比较懂网络,他帮我发的留言,我过段时间会去亲自到贵单
在未经本人同意下 把他人信息身份证号手机号公布在网上犯法吗?
因发泄 把他人私人信息 身份证号 手机号公布在网络上, 被打电话信息骚扰。 公布的人犯法吗?
未经他人允许记者私自拍说是做调查用的结果第二天在德州新闻网上看到自己的照并且没调查清楚事情的原委瞎报道,影响到工作和生活
因纠葛,将他人的电话姓名放在其他网络上,并伪造了一些虚假的东西,造成被人打电话信息骚扰,还有长期利用不正常的手段盗取腾讯的账号从而进行诋毁他人名誉的事,请问这些构成犯罪吗?而网络的虚拟,没有证据,我该采取什么手段进行自我防卫呢?难道就由着这种人继续下去吗
本人今年高考,但由于本人名字比较特殊 因为某些同学的未经本人同意擅自把本人照片发到网上,现在已经被赞70+ 不知道被转了多少次,我能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解决次问题。 谢谢
未经本人同意就把照片及个人信息发表到网上我该怎么办.不知道他人的联系方式和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