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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本人同意,将信息公布其他网络上构成网上犯罪吗?

未经本人同意,将信息公布其他网络上构成网上犯罪吗? 因纠葛,将他人的电话姓名放在其他网络上,并伪造了一些虚假的东西,造成被人打电话信息骚扰,还有长期利用不正常的手段盗取腾讯的账号从而进行诋毁他人名誉的事,请问这些构成犯罪吗?而网络的虚拟,没有证据,我该采取什么手段进行自我防卫呢?难道就由着这种人继续下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抹绿(江西)
提问时间:2012-06-16 15: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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