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房屋租赁新规定的定义,是不是无任何隔断的客厅也不能住人?
2014年上海市房屋租赁新规中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但以上没有指明客厅是否是属于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我和妈妈和朋友整租一室一厅,建筑面积60.07平方米,朋友1个人要住主卧,我和妈妈住客厅,没有任何隔断和分割,就是在客厅里睡觉起居,算是违法群租吗?
针对学校(教室)房屋租赁相关法律规定都有哪些?哪里可以找到? 涉及一所学校因出租教室但未收租金而被认定为国有资源流失的案例 哪些法律法规可支持这一结论?
如题,请问房屋租赁保证金能不能用来抵扣月租金和杂费?因为我还要租一个月,但是有不想交租金了,是否可以从保证金中抵扣这一个月的租金呢?
请律师帮忙 原告:朱素兰,女,89岁,多重残疾,住:垂杨柳北里甲六号楼33号。现住:医院。电话:13716156198 被告:孟x x,原告长女。北京齿轮总厂退休职工,住朝阳区南磨房农光东里1号楼北齿宿舍(两居室)1005号 案由:用益物权纠纷。 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腾出私自占有的垂杨柳北里甲六号楼33号房屋归原告使用
请问:父母有(两个儿子)一套公有租赁房需变更租赁人,他们想把这套公房改成其中一个儿子的名字,那么除了租赁证上的原租赁人(父亲)同意外,是否还需要其另外一个儿子的书面同意呢?
关于出租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租赁合同是否无效?是否违反了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关于出租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租赁合同是否无效?是否违反了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跟中介签的房屋(不是隔断)租赁合同期间,中介因国家规定把隔断间拆除后,要其他房屋涨租金,是否可以拒绝
跟中介签的房屋(不是隔断)租赁合同期间,中介因国家规定把隔断间拆除后,要其他房屋涨租金,是否可以拒绝涨租金, 中介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