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上海房屋租赁新规定的定义,是不是无任何隔断的客厅也不能住人?
关于上海房屋租赁新规定的定义,是不是无任何隔断的客厅也不能住人? 2014年上海市房屋租赁新规中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但以上没有指明客厅是否是属于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我和妈妈和朋友整租一室一厅,建筑面积60.07平方米,朋友1个人要住主卧,我和妈妈住客厅,没有任何隔断和分割,就是在客厅里睡觉起居,算是违法群租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yi……(上海)
提问时间:2014-12-31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