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浙江省承包的工程,我公司又把部分基础工程转包给了当地人,签的合同是我公司与他个人签的。签完合同后,他招募的工人进行施工,可是由于他把控质量不严格,导致工程损失巨大,业主及发包方责令我们停工退场。工程款我们依据合同已经支付给了他,且都超了一部分,可是他却没有发给工人工资。工人就拿着他做的工人工资单去劳动局告我们了,结果劳动局就仲裁了,判我们支付工资。可是工人工资单都是他自己做的,自己签的名确认的,我们公司都不知道。具体多少人干活我们也不知道,请问这样的案件怎么处理?劳动局为什么承认他做的工资单?
部分仲裁后,我们履行了仲裁书,可是3个多月了,我仔细算了下,他们所申请的工资多了,我有证据证明。是不是说明他提交的工人工资单就是错误的,是假的。但劳动局也已经仲裁过了,是不是也可以证明劳动局就没有调查,虚假判案?
您好!我们一起有五个人跟老板在船厂干活,现在想走,但是结帐的时候他说活没有干完不结或者只结百分之六十,还要扣我们的保险一人四百块,但是现在结帐还没有现金,还打的欠条,我们现在都没有路费回去,我们该怎么办?希望您能给我们指条路 谢谢
我们都是来自农村的农民,08年在河南渑池一个“村村通工程”的工地上铺水泥面。我与兄长,儿子,侄子共5人,在该工地施工路段上干活。即:小型装载机为混凝土搅拌机上沙砾石,两辆三轮车为其运送混凝土,我兄长在路面为其干活。连人带车,他说工资是按平方计算(即每打成一平方米路面多少钱),每个料场一结帐。工程结束后,
房地产开发商不给包工头钱,同时要开除包工头,农民工工资没人给,房地产开发商叫问包工头要,但包工头没拿到钱也不给,这违法吗
关于房开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谎称相关政府未能拨款下来进行土地开发的问题
1、房开商拖欠农民工工资,迟迟未发放,谎称当地政府未能拨款进行土地的开发,拖欠是由于相关政府资金不能拨款到位,从而导致开发商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样的理由成立吗?
关于工程承包第三人与农民工工资拖欠检查院已起诉恶意拖欠刑事案件但不可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
董姓为第三人与工程承包甲方合作承包外墙保温工程重包, 但于保温工程完工后,以顶帐房已出售但未收到钱为由不予支付 农民工,期间有赛汗区劳动监查大队帮追讨过,拖延8 个月左右 未要到帐款后,交于当地派出所,之后公安侦查取证后于6月份 对第三人批捕,检查院其间曾告诉过我们,此案可按刑事附带民 事诉
我是在北京干的活;老板是保定的;已经拖欠四年了;我找了北京劳动局;他们说是个人对个人;你改去保定;我不知道该去保定什么地方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