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份公司某员工从公司退厂,于当年9月起诉公司,要求支付其加班费,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莱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与2012年4月给双方作出调解,双方同意由公司付给员工申请人4 万元整,并终止劳动关系,申请人表示“同意上述支付方式一次性处理终结并同意放弃今后其他一切权利,双方一切经济往来互不追究。” 随后于2013年5月,此员工(入厂时,有轻微耳背耳聋毛病,因公司这方面管理有漏洞,钻空子)自己到烟台职业病医院鉴定为职业性轻度噪声聋,公司未提供出有力证据(只有人证),结果接下来此员工在莱州递交申请,最后由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定级为九级伤残。 2014年5月20,此员工再次来到莱州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请,要求公司付给其九级伤残各种费用,莱州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职业病有潜伏期为理由,没有理会2012年双方调解时员工同意的条款(同意上述支付方式一次性处理终结并同意放弃今后其他一切权利,双方一切经济往来互不追究),再次接受申请,并受理作出裁决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被申请人能否胜诉要求其撤回裁决?请专业前辈做指导,多谢。
王某系某市客运公司司机,因公司经济效益不好,从2000年6月起以生病为由向公司请假,在社会上开出租车。2001年3月10日,公司要求王某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王某不能提供病假证明。同年3月13日公司以王某旷工已超过15天为由将其除名,除名通知书于3月15日正式送达王某。王某接到除名通知书后,向公司领导提出自己能够开出
我于07年10月进入浙江平湖一家药企,在广东办事处(该办事处在广东当地没有注册登记)做销售工作,入职时只填写了一张入职登记表,年8月公司因为工作调动,我提出离职,于09年8月21日离职,现已离开公司两月多了。公司从入职到离职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09年初签订过一份销售责任书),也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保。 我现
上海劳动仲裁受理后,劳动者如何在仲裁期间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对公司的财产保全?
劳动仲裁申诉赔偿金和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合计约10万元。公司很小,黑心老板最近准备清算,如果等到仲裁结束公司肯定早已转移财产了,我肯定无法获得赔偿。我知道上海没有劳动仲裁期间是否可以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我问了法院,法院让我找仲裁委转交我的保全申请,我又问仲裁委,仲裁委说它没有财产保全的权力,难道我只能坐待
我是一名来自江苏南通来沪的打工者,由于我们公司拖欠职工公司,劳资双方通过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被申请人于2010年9月30日支付申请人工资贰仟伍佰圆整(税后); 2.被申请人于2010年10月30日支付申请人工资贰仟捌佰壹拾玖圆整(税后); 但是被申请人对于第二条
我在一私企做了三个月,之间老板送我参加了两次培训,辞职时培训费用让我个人承担,理由是培训学到的东西是我自己的,这种做法对吗?我可以去仲裁委员会立案吗?会被受理吗?数额不多900,但是我应届生月薪就1500
请问法院受理了再审案件之后的审查是对于什么情况的审查?此时对于案件时效是否已经属于审查通过。
如果法院受理了再审案件之后的审查是对于什么情况的审查?此时对于案件时效是否已经属于审查通过?
像这种情况请问单位是否有义务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我父亲应该如何维权?
我父亲是75年参加工作,由于最初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从未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一直是临时工的身份,现在单位体制改革,年龄已经过60岁,每月薪水最低生活保障。由于年龄原因,工作中处处受到刁难,实在没法做
像这种情况请问单位是否有义务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我父亲应该如何维权?
父亲是75年参加工作,由于最初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从未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一直是临时工的身份,现在单位体制改革,年龄已经过60岁,每月薪水最低生活保障。由于年龄原因,工作中处处受到刁难,实在没法做,应该如何维权?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有精神损失费,一般都是多少;还有这种案件是否成立。
9月25日我爸在马路被人打伤(身体上多处打伤),因当时没带电话,打伤后我爸爸从路上又回家拿的电话报警,当时警察没出警,我们就去镇上医院看,镇上医院说头部的伤要到县里看,然后我们自己去派出所录的口供,对方看我们去看病,也说打我爸的人头痛,但我爸不是他的对手,没打他,他们说回家让打我爸的那个人去看病,结果
请问村里支部换届选举产生了3名委员,票数是有先后的,这种情况下,支部书记是不是应该票高者当,还是上级
请问村里支部换届选举产生了3名委员,票数是有先后的,这种情况下,支部书记是不是应该票高者当,还是上级党委是有权决定让谁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