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来是山东拖拉机厂,现在被五征集团收购一年多了,近几个月厂里的效益也不好,我们有好多工人回家待岗,就是上班的也就是工作量不多,每月的收入也不一定,每个人的收入也不均衡。我工作了40多年了,还在上班工作量不大,每个月只有400多500多。当时收购我们时厂里和我们每个人都签了三年的合同,其中有一条就没活干回家待岗也不少于本地的最是少工资标准。现在我们的收入远远低于我们兖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该怎么保证我们的合法权力呢?
律师您好: 我是天津汽车模具厂内板分公司的一名钳工,2007年12月21日入厂实习,正式员工年底发了双薪还有礼品和500元消费卡,而实习只发了礼品和200元的消费卡,2008年7月1日正式转正。到年底发双薪的时候公司下达了一个通知转正不满一年的双薪发一半(我是转正不满一年但是我在单位已经工作一年多了啊,而且2007年
我丈夫和我都已经退休了,我丈夫是大学本科是企业领导可是现在退休了才开1300,我已经工作45年了退休才开900元,可是我的过去同志只因为他事业有人调到事业单位现在退休了开2800,不知道同在为国家做贡献,退休以后会相差这样大,不知道国家对这样的事有没有说法?
有两部分问题: 我2010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和公司签了1年的合同,合同工资是1600元,实际每月工资收入是底薪2000元+绩效部分,基本都在3000元左右,11月份因为公司撤并裁员,12月6号提出解雇我,赔偿了我两个月的合同工资1600*2=3200元。 请问: 1.经济赔偿金额部分是怎样定义的,按照劳动法是不是应该按前几月的平均总
我们原是国企职工,因领导政策失误,导致企业至今也没破产,也没办理相关注销手续,而我们三年没拿工资,被拖欠至今有十年。八年前,政府将我们人员分馏;五年前,政府又给我们解决了社保金问题,可工资问题至今没解决。 我单位当年雇的门卫工资是在门卫到我们主管部门磕头、作揖,脑袋磕出几个大包的前提条件下,才于
我在一家民营企业上班,属于外商投资,本地人管理的那种,今年因为脑部肿瘤,从手术放疗加休息,到再去上班,接近五个月,治疗住院用了三个月,手术住院一个月,休息一个月,然后放疗2个月,医生再又开了三个月的病假条,让保证休息。 就是治疗期间公司不发给我病假工资,说没那个先例,不上班就没有工资,这种情况我
去德克士实习,说实习10天,一天30元,每天8小时, 当时店长说做两三天觉得太累了不做了就走没有工资。但是我做完10天后,觉得不适合,准备辞职,管理组的人说,要做满15天 才给一半工资,30天全部工资。 不然一分没有,然后给我看了他们的薪资制度,但是我刚来的时候,并没有给我看这个,他们也没有给我说明这个,这合理吗
哈尔滨市林业局从98年开始就给丹青河学校的教师开工资每人每月600元,扣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320元。每月仅剩280元,至今没改变过,9名教师都是国家认可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