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某私立学校的一名老师。去年底和该学校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半年以来,该校从转正后就以各种理由克扣教师工资,如:每月月评,期中期末考试,期末学生缴费,学生流失.......等等,当然,作为一名教师应该也必须遵守学校合理的考评考核,但是该校对教师考核过于频繁也过于严厉,最关键的是考核工资基数过大。一名老师平均工资是1500/月,经过一系列考核之后,每月最少要扣200左右,多则800左右甚至更多。在我们这个工资水平较低的城市,这明显也超过普通教师所能承受能力。 就拿3月份来说,按照本月工作量及工作时间我合理所得应为2000左右,但因为上学期我所带班级有18名学生流失(总共80多名学生),单这一项考核就被扣掉1200多元!!该校的这种做法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及接受! 请问专家,对于该校这些类似于霸王条款的考核规定,有无相关法律条款可以推翻。并且,在签订合同之时,该校并没有提前告知我们相关的考核规定,合同上也没有详细作出考核规定。只是在事前临时出一份考核办法和通知即开始实施相关规定。我认为,该校在订立合同只是没有履行提前告知的义务,该合同应视为无效。请问专家若我是否可以合法地与该学校提前结束合同?因为所签合同上有违约金这一项,我提出解约是否要支付违约金?我该如何维权? 谢谢您的回复~~
一位女员工在试用期内检查出乳腺癌,在3个月医疗期满后,是否企业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标准是什么? 她是癌症晚期。
我的父亲与2003年在某公司上班,直至今年10月底人事通知你被辞退了,且公司不出示相关手续。想问:1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2:03年-08年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可以支付给个人的?3: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提前解除的话赔偿金怎么算?(合同期限2008年-2011年1月1日)4:签订合同只缴纳了3个月的社保是否合理?
我与单位合同沒有到期,但因为单位沒有依法足额帮我缴纳社会保险.沒交隹房公积金.我可以据此向単位提出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主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少缴部份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吗.
我在这家单位从2010年3月1日上班/仓库主管,试用期2个月,合同签3年,10月18日公司老总口头通知我11月18号离职,理由是物料监督管理不佳(属下有一个仓管员在一次退货中因口头协商直接退补而没有开退货单,而前门保安在没有放行条的情况下失职给予该供应商放行出厂了,,,),我没有什么重大过错,并且从3月份签合同后直到
我的父亲与2003年在某公司上班,直至今年10月底人事通知你被辞退了,且公司不出示相关手续。想问:1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2:03年-08年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可以支付给个人的?3: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提前解除的话赔偿金怎么算?(合同期限2008年-2011年1月1日)4:签订合同只缴纳了3个月的社保是否合理?
公司单方面临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由财务人员拿中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给我。 上面还写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付1个月的工资金额为赔偿金。 入职时间:2010年3月28日-2011年3月28日止 现在已入职7个半月。 并且对于季度奖金也给出是不合格项目为由,拒绝发放给我。(公司没有成文条例证明什么为不合
企业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搬迁至外地,我不愿去,可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赔偿?
公司今年6月份和我们说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要派我们到分支机构工作,我不愿去,现在真相大白,原来公司已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已在10月25日从广州市海珠区变更到从化市经济开发区,但公司至今仍没有向我们公布职工安置方案,只是催促我们快些到从化工作,并口头承诺有车在原址接送。我不愿意
我是做秘书助理的,公司在3月签定了3年的合同,使用期3个月,工资4000,当时签定的工作地点是广州.现在公司说要不就派外省工作,要不提前解除合同,我知道公司这样是想借派外辞退我,我不想到外省,只能协商解除合同,我想询问我能够争取怎么样的赔偿?他现在说补6000,也就1个半月的工资, 但是马上就过年了,工作肯定一时间找不到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