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今年国庆在国美电器(成都店)购买几样家电,并办理了国美会员卡,其中一台电视机被告知可以享受以旧换新的补贴政策,于是就决定参加改活动,按照国美的方便,买了新机,并让他们来拉走了家里的旧电视,当时给我了一张旧机的回收凭证,就是手写的个条子,当时以为凭发票和这个条子就可以去店里领补贴(因为同一时间去苏宁电器也买了台电视,也是参加了以旧换新的,就这样直接拿发票和回收凭证和身份证去了就领补贴了),结果国美说让我去复印身份证几张,凭证,发票都分别复印了几张,让我交给他们,然后回家等通知再去领,当时去的交复印件的时候原件也是给他们全部看过的,他们才收的资料,然后我就回家等,一等就是一个多月,到前几天我想起了怎么还没有通知我领,就到店里去了,对方说办理下来了,让我出示发票原件和回收凭证的原件,但是过了那么久了,我已经找不到这两个小票 了,于是我说你们不是有复印件吗,当时都看过了,但是对方坚持只见原件才给予补贴,我说那我可以写个证明,当时也带上了国美的会员卡显示确实是在那里买 了,并没有领取到补贴,而且按理说国美是应该有发票留底的,他们的解释是要在我的原发票盖章,不是收回发票,我说那既然不是收回发票,我要不要这个盖章有多重要,我可以写证明给你们说是我不要盖章的啊,而且国美贴在墙上的通知也没有说领取时要发票原件啊,只是写了要交哪些复印件,我确实都是交了的,他们也找到了,就是不给我补贴,请问我怎么办?应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毕竟他们也没有明文的规定告知消费者要原件补贴这件事情,当时去交资料的都是已经看过原件的了,那时候怎么不盖章,我已经找过国美领导,但是对方回复不给补贴,我想请教专业的法律意见,国美的做法对吗?他们有权拒绝我的补贴吗》我的旧电视业拉走了,说不能还给我,如果说要证明我曾经买过电视各种证明国美都有,请问我要怎么拿到我的补贴,谢谢,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于今年11月1日接了一批裤子加工,价值6000元,双方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交货日期是11月15日,月底付款,我按是交了货,可到了20日以后,对方退回一部分为返工货,(注:此返工与本厂毫无关系)帮忙反好以后刚好到了月底,我要求贷款提货,按他说的时间付款,可对方以种种返工为由拒绝付款,(半个月的加工期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于今年11月1日接了一批裤子加工,价值6000元,双方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交货日期是11月15日,月底付款,我按是交了货,可到了20日以后,对方退回一部分为返工货,(注:此返工与本厂毫无关系)帮忙反好以后刚好到了月底,我要求贷款提货,按他说的时间付款,可对方以种种返工为由拒绝付款,(半个月的加工期
我(今年)2009年8月29日买了一部诺基亚5320XM音乐手机(行机),隔开发现里面下载了一些手机软件,8月31日发现音乐播放器打开不了也退不出来(死机、卡机),9月1日又是死机、卡机直到9月2日我拿到手机店要求换一部好的,但手机店不同意换,说要拿去检则回来如果说有问题才同意换我,但是我买的时候有问她说几天内发现问题
老师,我有一朋友当初是知青子女,为了迁入上海将岁数少报2岁,现在旧房拆迁家里亲戚以这件事要挟,要求给他钱否则将这事捅出去,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对方告发此事会对拆迁有没有影响。
老师,我有一朋友是知青子女,当时为了迁户口到上海少报2岁,现在旧房拆迁他家亲戚要挟如果不给钱要告发此事,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告发此事对拆迁是否有影响。
甲方只与乙方签署了定金收条,没有签署租赁合同,乙方支付给甲方500元定金,但收条上写入住时间和租赁时间未定,甲方之后和丙方签署了租赁合同,甲方算违约吗?
通过代理租的房子,当时租房的时候被代理给忽悠了,房子条件不好,但是租金比较高,当时约定的每4个月付一次租金,现在住了3个月了,不想住下去了。代理以违约为由,扣除一个月的押金,而且,现在就让我们搬走,剩下的一个月不能继续住在那里。当时签订合同后,代理还以替物业代收卫生费的名义,让我们交纳了720元的卫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