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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咨询

房屋租赁纠纷咨询 通过代理租的房子,当时租房的时候被代理给忽悠了,房子条件不好,但是租金比较高,当时约定的每4个月付一次租金,现在住了3个月了,不想住下去了。代理以违约为由,扣除一个月的押金,而且,现在就让我们搬走,剩下的一个月不能继续住在那里。当时签订合同后,代理还以替物业代收卫生费的名义,让我们交纳了720元的卫生费,这样总的下来损失接近6000元。想找他们打官司,但不知道是否能胜诉。

租房合同中说的违约金是两个月的房租,不知是不是高了点,另外,代理在合同中几乎规避了自己所有的责任,如果房东卖房,他们可以提前30天通知我们搬离而不违约,我们提前三十天通知他们不租则按违约处理。当时我们和他们口头协定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现在他们反水。

他们在合同中写明的面积是100平,而房产证上的面积是85平左右,合同中明确说明如果房屋不符合合同中的约定,我们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违约责任,不知道凭这点能否胜诉。还有,房子是两室一厅的,客厅一个隔断,一个简单装修的毛坯房,但是合同上写的是三室一厅,精装修,不知这个是不是对我们有利呢?

求律师能解答下疑问,现在看来,肯定是要对薄公堂了,不知是否有意愿代理的orz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eweo(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0-12-2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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