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5号我们厂长要求我们明天星期天加班,但是不给我们加班费。原因说前几天由于厂里面的生产材料没到,没办法开工就放了假。他说公司规定一个月要上够208个小时以后才算加班时间。我们厂里面有30个员工,今天不上班的有11个。谁知道中午厂长来电话说扣我们每人100块钱
我是09年12月来单位上班的,试用期工资1200,因为表现好2010年3月涨到1800,5月开始2000,每月只休息4天,合同一直未签知道今年9月才签的,合同上写的是综合工资2000元。请问这样我周六上班就不该支付加班费吗?当地劳动局也是向着单位说话的,真的很无助。
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一家机械厂上班有一年了,入厂时谈好工资是每个月1500元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上26天班。可现在每个月要上28天班,每天晚上还要加班2.5小时,发的工资还是1500元基本工资加加计件工资,我们发工资有两张工资条,一张签字,一张不签字,两张工资条金额相同,但是明细项目不相同。不签字的一张是
您好各位律师,我是04年1月6日进入这家公司的,开始做保安,08年四月份做保安队长,(并在做保安队长期间每年签一次安全责任书,在我做队长的两年多没发生过安全事件),劳动合同上写着按每是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但是从进入公司到现在一直都是六天工作制,每天12小时(其它4个小时按150%给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只
我2006年2月进厂直到现在公司一直没给我买养老保险,08年买了医保,每月上班28天,每天加班3,4小时,但从未发放加班费给我们,我合同要2011年6月到期,我现在以这个理由可以跟公司马上解除劳动关系吗?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呢?急!急!急!!!
问题是这样的, 公司现属于国营企业,本人工作五年,计件制度拿工资,公司订单不是很守时有时候说要货就要,所以公司经常晚上或星期六、日、要求加班,也没有加班费给,只有5块钱务餐费,一旦没订单没事了就说给我们不休,有的甚至休息一个月的都有 现在公司还有几个月就要改制了,所以现在我们全部员工都想要回加班费,但
我们公司因为赶工把每天8小时调为8小时45分,双休日也是一样。到月结工资时只算了双休日8小时的双倍加班费,剩下的22天工作日每天45分钟和双休日的45分钟的加班费不给发,这合法吗?另外老板说这段时间赶工,下月可能要放很多天假,把这加班时间算到下个月抵消掉,那如果我下个月辞职不工作了老板是否就得必须发放加班费?
我们公司因为赶工把每天8小时调为8小时45分,双休日也是一样。到月结工资时只算了双休日8小时的双倍加班费,剩下的22天工作日每天45分钟和双休日的45分钟的加班费不给发,这合法吗?另外老板说这段时间赶工,下月可能要放很多天假,把这加班时间算到下个月抵消掉,那如果我下个月辞职不工作了老板是否就得必须发放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