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地下室顶部由大理石改为采光玻璃井的天窗。是否属于破坏房屋外貌?
一楼带地下室,地下室面积没有计入产证,不计入建筑面积。地下室屋顶有部分是在一楼的阳台区域外,如果把地下室突出部分的顶部大理石改为玻璃采光井,这个属于破坏房屋外貌吗?物业法中提及“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所以,是否认定这块地下室顶部的结构是属于私有部分呢? 如果认定是房屋外貌破坏,是否只要整栋楼的2/3业主同意这个修改就没有问题了呢?
房子已交房两年,天窗玻璃是交房时就有的。说是过了保质期,但我认为天窗是屋顶的一部分,是否算公共部分,维修费是否应该由物业负责?
我认识一名高校的女研生,我开始不知道他老公是一名军人,她和我在网上聊天聊了二个星期,无话不说。后来我们见过一面,有过亲昵的举动。但没有发生性关系。我也是见面之后才知道他老公是军人的。请问我这构成破坏军婚罪吗? 如果知道他是一名军人呢?
加入国外国籍,国内房产是否还属于自己名下,是否要办理如何手续
本来准备加入国外国籍,现在在上海嘉定有一套和母亲共同的房产。是否加入国外国籍后,国内房产继续有效。是否要办理哪方面手续。 如果以后母亲不在,房子准备买卖或者房子继承全部归我名下,是否共同的房产也需要缴纳母亲那部分的遗产税或者其他费用。
本人准备加入国外国籍,国内房产是否还属于自己名下,是否要办理如何手续
本来准备加入国外国籍,现在在上海嘉定有一套和母亲共同的房产。是否加入国外国籍后,国内房产继续有效。是否要办理哪方面手续。 如果以后母亲不在,房子准备买卖或者房子继承全部归我名下,是否共同的房产也需要缴纳母亲那部分的遗产税或者其他费用。
您好,请问我们想购买一批天津市的民俗品牌产品,印上自己的logo后,用于商务馈赠(非赠品),请问是否涉及侵权行为!谢谢
我和我老公恋爱2年,在我两结婚前几个月他把他唯一的一套住房过户给他的哥哥,这是否属于财产转移。
结婚十多年,现在房屋拆迁,安置房已下来,原来老房子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现在新分下来的安置房属于自己的那套在办理房产证时是否可以写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