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事件,我可否向该公司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及公司补偿等事项
我和该公司的合同是至2015年4月30日止(我从2014年5月1日起开始签订劳动合同,截止至2014年12月份则满8个月)。就以上事件,我是否可以公司违反《劳动法》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解除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月工资的2倍经济补偿金?以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年底应补发的工资(我是以每月发定额数,之外再到年底按4千/月补发,这个方式是在劳动合同中与老板明文约定的---这一条款还是老板亲自写上去的)。而克扣的6777元是否应按两倍计算要求公司赔偿,加上经济补偿金和年终4千/月补发这三项,约7万左右。请律师朋友帮忙专业的回复,非常感谢!
事情是这样的:我与老板签订了劳动合同,我负责管理老板一个小公司的生产、质量,职位是生产副总。
但公司还有一位销售副总,原先与我签订合同时,是不相互干涉,我们直接对老板负责,但后来2个月后,老板改成由销售负责整个公司,而我还是管生产和质量,也就是说:销售副总可以管到我。
下面还有一个质量主管、一个技术主管。现因公司生产工艺改造而导致一批产品(价值13500元人民币)在质量主管的确认下做报废了,现在这个销售副总在未通报老板的状况下就将这个损失全部分摊到我、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头上,我承担1/2的损失金额,约6777元,而质量主管和技术主管承担3380元(这个费用包括了材料成本、人工、用电损失等全部损失费),昨天与老板沟通和交涉,老板的态度明显支持销售副总的决定!因此,我认为这个处理是完全是错误的!我稍研究了一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这个是明确已超出20%和赔偿的案子!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这样做是否已违反劳动法律?我要如何做(我已决定老板也支持这个处理的话,就不惜辞职立即走人的结果,所以请不用有任何顾虑的从法律角度提供专业意见,谢谢!)?先谢谢律师朋友,希望能得有比较详细的法律帮助!
问题补充:
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因管理不当造成损失时我需要承担损失费用的条款!
另外,与老板所签的劳动合同,只有老板的亲自签名,没有公司公章,请问有没有问题?合同有没有效!实际已上班6个多月了!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
企业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搬迁至外地,我不愿去,可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赔偿?
公司今年6月份和我们说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要派我们到分支机构工作,我不愿去,现在真相大白,原来公司已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已在10月25日从广州市海珠区变更到从化市经济开发区,但公司至今仍没有向我们公布职工安置方案,只是催促我们快些到从化工作,并口头承诺有车在原址接送。我不愿意
劳动合同到期快一个月,但未续签,公司如果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支付?
我是2004年10月1日进的公司,但公司是2006年才正式注册的,劳动合同从2006年才开始签订。到2010年10月31日,已签了2次合同。我要与公司续签合同,但是合同期满到现在快到一个月(还差几天)合同还未正式签订,现与公司总经理就工作问题发生争执,总经理一气之下要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该如何支付补偿金,有涉及到
劳动合同到期快一个月,但未续签,公司如果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支付?
我是2004年10月1日进的公司,但公司是2006年才正式注册的,劳动合同从2006年才开始签订。到2010年10月31日,已签了2次合同。我要与公司续签合同,但是合同期满到现在快到一个月(还差几天)合同还未正式签订,现与公司总经理就工作问题发生争执,总经理一气之下要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该如何支付补偿金,有涉及到
2009年12月1日到2011年11月30日签两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不到合同期限,公司将在2009年12月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经济补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支付赔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签了劳动合同后公司一直没有还我合同。我一直追讨。但公司一直用各种理由不还我。如果公司部还我合同我该怎么办.公司也没有提前跟我说解除
你好,我是09年4月1日签的劳动合同,签了三年,但现在因公司的原因强制解除了我们的劳动合同,我没接到任何电话及口头通知却发现我的社保里没有失业!会不会影响赔偿这一项!劳动法怎么规定补偿的!
有合同,公司未按合同缴纳相关保险,现在要求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相关补偿
你们好,请问我2011年6月29日入职,2011年7月份和公司签订合同。上班3个多月之后,因公司原因从2011年10月中旬至2012年9月给我们放长假,放假期间公司按每月300元作为最低生活保障,公司规定上班之后才逐月发放。 现在我们从9月底上班到现在,才短短的3个多月,又因为公司自身的原因,公司再次要求给我们放长假,还是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