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前妻于今年6月份起诉离婚,2010年九月份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涉及离婚财产只有房产一处,当时买入价格187400元,装修45000元,计232400元。买房出资构成如下:我拿65000元,这是妻子和她父母承认的;卖旧楼钱89000元,现在她们不承认;余下的78400元是她父母出的资。 无论旧楼、新楼,都是婚后其父母出资为我们子女购房,我们只是部分出资。 由于从去年下半年起,我们夫妻感情就渐渐不和,产生婚姻危机,于是在去年春节前,妻子胁迫我签订一份欠款协议,即我欠其父母买房钱187400元,作为妻子同意和我回老家过年的条件,当时除了我和妻子,她父母,还有她姑父姑母在场。 由于我应诉官司的目标只是不同意离婚,另外离婚案件主观上想来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并未在财产上动意,加上妻子托了关系,花了钱(她亲口和我说的,法院黑,要她赞助单位车辆油钱)。法院判决除了准予离婚外,欠款协议有效。我在答辩状上不是没声明:一,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二,欠款协议只是在被迫情况下签订的,而且至始至终协议是妻子和我签的,主体不合法。 法院判决的结果,协议有效。除判我归还其父母的187400元外,余下的为我和妻子共同财产。 时下,她们家逼迫我或者改房照,因房照一直是我的名字,或者卖楼还钱。改房照必须改成她父亲的名字,只给我拿出30000元作为补偿。 卖房子呢,她父亲同意,只要是还了他们187400元就行,爱卖多少不管;但妻子不同意,想卖房就不要孩子了,目的就是逼迫我改房照。 离婚判决孩子问题是,孩子判给了我,妻子每月拿抚养费300元,至18周岁止。而我实际上工作忙,又不会照顾孩子,我们目前协调的结果是,由妻子带孩子,我每月出抚养费600元。 我没想到我的妻子还有她们家如此缺乏人性,想到孩子风雨飘摇中,将来受伤害最大的就是他,我真的不能再委曲求全了,所以想看看如何依靠法律的公正保证我和孩子不可预测的未来。
房子是单位的,但是房子里的装修和家电都是男方出的钱,离婚财产分割时应该怎么分这部分的钱。 他准备把房子给我,家电给我,是不是我得赔偿装修和家电的钱
律师你好,我已经不在家住,我起诉他,他说借了3万块钱,让我承担,我知道他在说谎,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办 律师你好,我已经不在家住,我起诉他,他说借了3万块钱给他妈看病,让我承担,我知道他在说谎,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办
我俩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会出现问题吗
我们夫妻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和财产分割 一人一处房子,没有存款。但是离婚后我俩还在一起生活,请问以后对方还有权要离婚后分割完的房产吗
丈夫单位在结婚后分给我们一处福利住房,没有产权,只是租住,因房子离市区很远偏僻一直为去住,在离婚前两年丈夫离开原单位,说单位已经把房子收回,但实际并未收回,因此离婚时未对此房产予以分割,离婚后房子拆迁补发了一块安置费,请问这是不是属于婚前财产,我能否参与分割?谢谢!
我朋友还没有离婚,与小三以两人名益买了一套房,其中,我朋友和小三在这套房中各出了一半的钱,有当时协议为证。 如今大老婆来闹,她有没有这套房的产权?占多少?小三占多少?我朋友又占多少?
我与前妻离婚后,留有一房子,并经营两个铺面,和现在妻子结婚后,现任妻子一无所有而且整日无所事事和我住在一起。现在我要离婚,请问我们财产要怎样分割?她要我陪她青春损失费,她都五十老几的人了,有这种说法吗?谢谢!
我俩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财产分割后我俩还在一起生活会出现问题吗
我俩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和财产分割一人一处房产 离婚后我俩还在一起生活,以后会不会对方还有权利来和我分割房子
我父亲2000年和我妈妈离婚,妈妈什么也没有要,我由父亲抚养,住在他俩以前的房子里。06年我爸爸和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07年由于受到房屋拆迁的影响我们家以前的房子拆了变成了现在的新房子,写的是我爸爸的名字。如果我爸爸和她离婚了我有没有份分到现在的财产。
我和老公结婚5年了一直吵吵闹闹,我发现他有外遇可就是没证据,现在到了离婚的地步了就是财产的问题没商量下来,我们有两个孩子一个4岁一个刚满月,孩子说了一个养一个。请问我发现他车里有避孕套还有些治性病的药这能成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