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月,因感情问题,我和一个女人因为感情出了问题(她外面有了新的男人),我被一个女人无情的抛弃了,我气不过,闯入她的家中要和她同归于尽,我把她拉进厨房间,开了煤气灶,准备一起同归于尽的,看见我来真的了,后来她骗我说我们和好吧,我就放手了,后来当天晚上她就去报警了,后来派出所也把我找去了,让我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并让我写了保证书,保证不再骚扰她,就放我回去了,如果我再要去骚扰她的话,派出所会不会和我算前面的帐啊?比如以以前的事情把我拘留或者劳教什么的啊?
各位老师: 你们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在招聘新毕业的大学生当中,为了给每个大学生一个机会,特制定了一个6个月的培训协议,协议当中要求了培训的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责任分工(甲方培训,乙方受训)、培训费用、培训管理、协议终止、违约和赔偿责任、试用期以及服务期约定等内容。现在培训期今天结束,有
一个员工08.11.22日入职的 到三月9日提出离职,离职公司已经同意 并支付09年1.2.3月的工资及保险。前后承诺了2次 都没兑现。昨天4.8日又来公司 说4.15日支付给他 但老板现在只同意支付工资不给保险 说保险公司交的话 就一起交 要老板给个时间 老板也不给。。 她是财务出纳 交接工作的时候就准备把公章交出来的 那接收工
有人公开我博客上私人的言论,各别人拿这个为理由,向我施加压力,我可不可以追究公开我博客内容的人的法律责任(博客是私人空间,只有我的好友能看到,但一个伪好友公开给了别的人)
上周五我们公司的国外供货商从国外通过联邦快递快递了一份合同原件、发票、海关提货单过来!但是他们把这份邮件送到了我们的同行竞争对手那里,并且对方已经拆开看过了里面的内容!因为这份快件里涉及到了进货厂家信息,进货价等一系列商业机密!拆信一方对我们也比较了解,肯定知道的我们公司的名称,我认为是故意拆信看里
电信总出问题,宽带无法使用,我是否可以追究其公司的法律责任?
问题出现大概有一个月了,电信公司派人维修过,但是问题没有处理掉,我是不是可以按照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追究他们公司的法律责任,如果可以那又应该是哪些责任呢?
小孩在校被同学暴力行为(用凳子猛烈撞向小孩的右小腿)造成两处骨折,其中一处是粉碎性骨折,这样该怎么样追究过错方的法律责任?该这样追究学校的责任?该如何索赔?如果过错方串通学校一起做伪证的话?该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请问:此文中的:“公安可以就此不提捕,检察机关可作不捕、不诉,法院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是
浅谈对轻伤案件的处理发布日期:2004-08-2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只要当事人双方自愿或同意调解,公、检、法三家都要尽力调处,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民事和解,在公、检、法三家三个环节中,在哪一环节达成调解,诉讼就应当在哪个环节中止。公安可以就此不提捕,检察机关可作不捕、不诉,法院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当时认为轻伤达成协议后,到医院后检查出重伤,请问还可以追究肇事者责任吗?
我妈妈今天早晨,被车撞后,感觉没什么事就是有点痛,在警方的调解下达成了赔偿200元人民币的协议。就回到家躺在床上休息,到中午感觉越来越明显的痛,后来痛的不能动,送到医院后检查出腰脊椎骨骨折,手术费就需要三万块钱,请问现在还可以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吗?有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啊?
问 题: 一岁半时 姑姑家的小姐姐用竹竿扎伤了我的右眼 爸爸妈妈带我去医院看了伤 住院治疗 医生并没说什么 家人以为我好了 后来出了院 过了几年偶然间妈妈才发现我的右眼瞳孔很大 不规则了 慢慢长大 懂事了 发现我右眼视力几乎没有了 而且慢慢的开始斜视、期间看过几次 都说治疗晚了、今年快十九了 前几天又去看 医生说一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