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现在还可以追究责任么?
现在还可以追究责任么? 问 题: 一岁半时 姑姑家的小姐姐用竹竿扎伤了我的右眼 爸爸妈妈带我去医院看了伤 住院治疗 医生并没说什么 家人以为我好了 后来出了院 过了几年偶然间妈妈才发现我的右眼瞳孔很大 不规则了 慢慢长大 懂事了 发现我右眼视力几乎没有了 而且慢慢的开始斜视、期间看过几次 都说治疗晚了、今年快十九了 前几天又去看 医生说一辈子没有治好的可能了 、说是当时虹膜呗竹竿碰到一边了,本可以把他们复原 但是医生让剪掉了 所以现在不可能 治愈了。当时眼睛被扎伤 因为是亲戚 所以并没有办法追究 治疗费他们都没有拿 到现在都没问过我眼睛怎么样了,现在我左眼视力也越来越差 、右眼是废用性斜视、也越来越严重 恢复视力是不可能的了 事情过去了十七年 还可以追究责任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宝石蓝(河南-许昌)
提问时间:2010-12-23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