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常在人行道安全岛上等过马路,被汽车超车失控带倒,请问我能够向对方索要哪些经济赔偿?
交警判定事故车负全责,且已出据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公司店面经营方向改变,我所在的部门解散,导致的岗位流失。现公司将门店转让,经管理方多次找我们谈判。因当时考虑到一些投资风险及经营经验问题,我们经过再三考虑当中,公司负责人多次给我们发短信,店不接手马上转让别人,同时以开除来威胁。(并且在限定时间内,必须执行)最终,我们同意接手此店面。 现在面临的问
6月12号到公司上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8月20号左右通过转正面试,转正日期9月1号,转正工资3800,但是由于公司领导的调整,导致转正审批流程没有走完,现在公司要裁员,说的是9月给我的工资还是2800,请问我能申请拿3800的工资吗?另外,公司裁员应该给我多少经济赔偿呢? 已经跟公司签订合同,公司也没有提前
在自家所有的宅基地建造房屋时发现土地实际面积与所批不符,先是找到村里要求查看地基原始档案,村里推脱说原始档案损毁,又到乡里反应情况,先后去过乡政府公安土地私法部门反应情况总是推脱说正在调查取证,已经拖延六年之久,期间若干次上访区市中央信访部门都是交回乡里处理,现在政府给予处理但是由于那块地方可以给我
我是租房子的家里没人热水器水管崩开漏水导致一楼财产损失,当时家里没人并且房子水总阀门也是坏的管不住,请问这个责任谁来负责?我要负全责么?
10月5号晚8点,在济南南高速发生追尾事故,对方全责。现在的问题是对方不愿意先支付,让我先把定损单寄过去,等报销后再把钱寄给我。我的观点是他先把钱寄过来,我再把定损单发票寄过去,他再拿发票去报销。我不知道是我的观点对还是他的观点对,请专家给予指导
我第一次和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到期,公司以缩减办公室人员为由,不再和我续签,让我自动离职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 赔偿多少? 谢谢
由于本人驾驶的机动车出现机械故障,致使方向失控,撞向另一方向驶来的摩托车,致使一死一伤,该摩托无牌照,事故认定的结果为我负全责,对于伤者无牌照驾驶摩托就不该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吗,对于这个问题希望行家能替我想想办法,赔偿数额巨大,已无能为力。。。
对方机动车全责并且是工伤,在家里休息了几个月(骨折),到保险公司后,对方保险赔付的人这样子那样子不耐烦的给我说,虽然你病假了几个月,但是你公司有给你发工伤全部工资,现在他们这里没有误工费没得赔偿,只能赔偿我医药费和任何助动车,财物的定损赔偿,或者可以当我无业按照当地最低生活补贴*几个月再加上几千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