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挪用公司公款,还利用公司名义在外面骗了钱,总的金额8000元左右.我知道,虽然金额不是很大,但已触犯法律.他们公司现找到我家,说是已在公安局立案,要么我们替他还钱,要么他们就起诉.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我们家真的已经无力再来承担他所犯下的这一切.我的父母都已愁碎了心.
前几天又一个个人和我发生口角,随后他叫来三个人闯入我店里,用实心铁块砸我头部,以致我头上缝了10针,鼻梁骨轻微骨折,眼眶充血,医生证明我的眼睛将来会有轻微凹陷,请问于律师,对方该承担怎么样的刑事责任啊!!
2010年6月25日晚上20:00左右,我和几个邻居在家门口的茶铺喝茶时,同村的刁姓男子骑着摩托车满身酒气来到茶铺,刚把车停好就下车朝着我走来,拍到我的肩膀说:“到边上去我找你有点事。”走到离茶铺十多米远的公路边时,二话没说,接连几拳就朝我的头上及面部狠狠地打去,时间持续近30分钟(同时我也在断断续续的还击),当
您好!前日我父亲的三轮摩托在与一辆摩托车擦撞时将摩托车撞倒,导致摩托车后座的人脚踝处折裂,骑摩托车的人没事.因为他们当时还有好几个人,一气之下将我父亲打伤并要我父亲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未定.伤者购有农村医疗保险,现在医院接受治疗,我父亲在看护他.请问在这起事件中,我父亲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大概的赔偿金额应该是
请问律师:双方酒后发生冲突,引发打架斗殴,一方经医院CT检查:一侧颞骨线性骨折,硬脑膜下3cm血肿。但没有休克及危及生命的症状体征出现。伤者无需手术治疗,现已基本恢复。是否构成重伤?经过双方协商,受伤方愿意撤诉调解,是否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是否还要走法律程序?谢谢!
一年前我和我老婆认识了夏某,有一天夏某和丁某来我家说要用点钱,把两台车押我这。我同意了。可等到押车期限到了,没人来取车,我为了还钱和利息把我家房子都押出去了,给丁某打电话关机。我只好向夏某打电话要钱,一打电话夏某说他在A市他朋友那呢,我跟夏某说我去找你,把车的事解决了,他说行你来吧。我和我老婆开车就
晚上直行车辆撞到横穿马路的58的女性。司机没有酒驾,没有超速,在行车道。马路有护栏,有公交出口,有停车场出入口。经过抢救,几天后脑死亡,脑死亡后继续用药,直到完全衰竭。我们垫付2W多,医药费大约是5W。现在责任认定还没下来。如果定我们是主要责任,是怎么样地承担刑事责任的?有没有可能不是主要责任的?我们要不
事情是这样的:车主要去同济大学里的城市规划设计院送书,在四平路门口门卫不让进。说“到赤峰路200号进”。到了赤峰路200号,门卫又不让进,于是车主趁保安不留意偷偷开进去了。送完货后,出来时,我对保安说“里面城市设计院的老师说‘200号的门是可以货车进去的’。你为什么不让我进?”保安说“象你这样硬冲,我就不让
我家盖房子,找人帮忙(不要钱),由于吊车驾驶员的操作失误(吊车是租来的),在上楼板的时候,楼板直接撞击到此人的头部,然后又从房上摔下(房子高度不到三米),病情很严重。现在医药费都是我们家来付的。请问责任改怎样承担,我们家需要负全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