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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利用参与诈骗案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被利用参与诈骗案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年前我和我老婆认识了夏某,有一天夏某和丁某来我家说要用点钱,把两台车押我这。我同意了。可等到押车期限到了,没人来取车,我为了还钱和利息把我家房子都押出去了,给丁某打电话关机。我只好向夏某打电话要钱,一打电话夏某说他在A市他朋友那呢,我跟夏某说我去找你,把车的事解决了,他说行你来吧。我和我老婆开车就去了,地点就是本案赵某的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从那次就认识了赵某及他的员工。为了要钱我自己搭钱去盘锦4次,最后夏某给我和我老婆打电话说你们来吧,这次能把车取走。我和我老婆就去了。到了A市赵某说一会有个开发公司来投资,等拿到钱我就把车留下一台,但夏某和我说两台都取走,一台赵某公司留,我老给他们公司办事我在开一台。我说行。过了一会赵某把我和我老婆叫到他的办公室,当时在场的还有夏某,小张【他们公司的】。赵某说;一会投资公司来,。我们公司没女的不好,说:小芳【我老婆】一会你就说是我们公司的会计,夏某是我们公司的财务总监,小张是我们公司的办公司主任。我老婆说;我也没干过会计。赵某说;没事就和他存钱取钱就行了。我老婆为了他们有钱能把车取走就同意了。过了一会投资公司真的来了,我和我老婆就下楼了。他们签完合同,过了一会赵某和投资公司的人就下楼了,又介绍了一下公司员工【包括我老婆】,他们就出去了,后来我才知道赵某和投资公司签的合同是;投资公司出50万保证金,赵某公司保证给投资公司活干,而投资公司先存20万,过一阵进工地以后再给30万,卡和存折由投资公司封存保管,密码由赵某公司修改留存。我老婆和投资公司的人一同存的钱修改的密码。回来后将卡和存折交给了赵某。(实际给投资公司的是赵某的空卡)。第2天赵某将存有20万的卡给了夏某,说把钱取了,A市没有身份证一次就能取2万。(因为开户方是投资公司)。这时我老婆说;上B市取吧一次能取5万,就这样我和我老婆,夏某还有那个叫小张的开车来到B市取的钱。第1回取了不到五万,共取了3次,还有一次是转的帐,每取完钱都给了小张。取完钱后夏某给赵某打电话说;两台车都取走吧,要不那台以后也是事。赵某同意后,夏某给了我10万元连本带利息,我把车给了他们,和我老婆就走了。
事情过了一年了。14号我和我老婆下班开车一同回家,到家楼下我老婆就被盘山县公安局带走了。我开车也去了。过后警方和我说;我老婆涉嫌诈骗,赵某公司诈骗(数额累计很多,本案涉及20万),赵某已经被判20年,后交待说那20万卡是我老婆给换的,他才取得钱。现在警方认为我老婆给换的银行卡(卡是赵某的),还有上B市帮忙取的钱,而且取钱时是我老婆签的字,还说有一笔是转账的5万6千多是用的投资公司的身份证转的,问是谁提供的身份证(因为开户方是投资公司)。以这3条给我老婆刑事拘留了。
他们骗钱的事我老婆不知道,我老婆帮他们忙是为了让他们把车取走 。在这件事上我老婆一分钱也没拿。还有我听说投资公司发现卡里没有钱向赵某要钱。赵某没钱把他们公司进的木材顶给了投资公司,顶了12万,现在还欠8万
14日晚上被拘留,拘留的期限是多久啊?我老婆会被判刑吗?,可以取保候审吗?谢谢各位了,帮我分析一下啊,我在线等待您的回复,感谢了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NLY雨季(四川)
提问时间:2010-12-18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