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建房,家里房子紧张,四代同堂,由组内分配一块地,在建房过程中,我们四户五间房子把工全部包给一个工头,其中我建一间,材料各用各的,在倒第一层楼面时,工头又把混泥土工程包给另外一个施工老板,由于工作量大,混泥土老板考虑自己一天不能完工,又请伤者工头合伙来施工,工资各半,面积各半,在施工当天,他们两台吊机同时从两边开始施工,由于我家楼面在开边面积又小,所以上午10:30分第一个完工,接着帮第二家施工,在下午四点钟左右,第二家又完工,完工后,由于我们两家面积都小,没有过半,接着就准备帮第三家施工,但机器停在第二家门前,第二家房主不同意工作人员在他楼面经过,所以伤者老板机器停止工作,混泥土包工总老板就借机器给伤者老板施工,就让自己的员工休息,让伤者老板员工工作,休息一个小时左右,伤者老板看自己没事做,就叫伤者帮他收机,在收机快要完工时,他叫伤者上机器平台去挂钩子,他自己开机,当时两个人不超过三米,在伤者没有把钩子挂好时,伤者老板开动机器,使钢丝绳挂钩越过机架,把伤者右手绞进平台架下,当时很多在场人大叫,叫他关机,他一直不理,直到出事后才把机关掉,由于伤得严重,导致伤者右手被切除,现在伤者一状将我们告上法庭,法庭并将我的银行存折全部冻结,请问法庭能不能这样做?我有没有责任?他会不会把我的钱全部取走?
甲雇请乙开车,在2010年3月12日乙开车的时候和丙发生交通事故,在2011年1月12日在交警的主持下乙丙达成了协议,此后乙也没有再找过甲要求赔偿,但在2012年春节后,乙再次找到甲要求赔偿损失在未果的情况下,乙于2012年2月2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本案的诉讼时效是从何时起算是按一年还是两年起算?
我是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资历较浅提前来寻求帮助,这是我代理的第一起诉讼案件,希望各位律师能个给予帮助,谢谢 我当事人(61周岁)在一工厂开大车,无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工厂按月往我当事人的工资卡中打工资,上班时间是每天下午1点到6点,出事当天下午5点40分接班的人到了工厂,我当事人把车交给了接班人是准备下
一次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驾驶员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车老板,要求赔偿保险公司赔偿之后的超出部分。《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很明显,对于交通事故,车老板没有过错。请问,驾驶员和车老板之
事情经过:我爸爸去年请了包工头加建二楼,包工头雇佣了他自己的外甥做小工(小工已经跟包工头做了好几年的工)。房子起了一个冬天,年尾起好了,倒好楼面,但木板还未拆。 今年3月3日早上八点半,包工头带着他的外甥来拆除木板,当天有点下小雨,我爸爸叫他们先不要拆边沿的木板,先把屋内的弄好。可是包工头说,今天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一朋友在一家私人钢材厂上班,厂子没有工商注册过,上班时不小心把手臂切掉了,在医院已接好出院了,共医疗花费15万元,我朋友出了一部分费用,厂老板出了一部分费用,我想问下,是不是医疗费用都由厂子出,另外我朋友还应得到怎样的补偿?
被告承包消防工程雇员工(原告)工作时发生意外受伤,经住院治疗27天,医疗费共计9000多元,当时被告支付医药费3000多元,剩余部分有原告买的保险支付。过后经过人民调节委员会协商被告支付原告6000元医药费作为原告的损 伤费,并签订协议书。协议签订一月后,原告被鉴定九级伤残,请问原告现在能不能起诉被告,如果能起诉
你好,我们四户建房,把工按每平方米128元包给包头,材料各用各的,在打第一层楼面完工后,由于混泥土老板是收机行为造成他的员工重大伤害,右手被切除,在我家的工作时间是上午10:30分完工,而出事是下午17:30分,而伤者一状将我告上法庭,请问我有没有责任。
你好,我们四户建房,把工按每平方米128元包给包头,材料各用各的,在打第一层楼面完工后,由于混泥土老板是收机行为造成他的员工重大伤害,右手被切除,在我家的工作时间是上午10:30分完工,而出事是下午17:30分,而伤者一状将我告上法庭,请问我有没有责任。
你好,我是农村建房,家里房子紧张,四代同堂,由组内分配一块地,在建房过程中,我们四户五间房子把工全部包给一个工头,其中我建一间,材料各用各的,在倒第一层楼面时,工头又把混泥土工程包给另外一个施工老板,由于工作量大,混泥土老板考虑自己一天不能完工,又请伤者工头合伙来施工,工资各半,面积各半,在施工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