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父亲因脑出血住院做了动脉夹闭手术,后又并发脑积水,又做了腹腔引流手术,至今神志不清,住院观察中。 父亲入院时,本人向公司请了长假,现已过去一个月左右时间。现在公司要求我回去上班,态度严厉,可是父亲还在医院治疗,至今神志不清,我怎么可能安心去上班。 原本想无非是被公司开除罢了,可是去年公司组织出国培训,当时签了一份合同,要求员工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两年(卖身契),否则就要赔偿公司一大笔钱。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如果公司一定要我回去,我坚持不回,被开除的话,会不会要求我赔偿?
公司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公司解散,劳动者有何权益,需负何法律责任?有什么法律保障?如何获得法律援助?
三人投钱开公司法人代表只能写一人其余俩人给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个人投资开公司,法人代表只能写一个人其余两个人感觉没有任何保证该怎么办?
公司办事处吊销后公司总部不承认我与公司的劳动事实关系,如何维护个人权益。
我与2012年3月底入职青岛公司济南办事处的。但是济南办事处在2009年十月份的时候就已经被吊销了。当时我个人不知情,并且公司也是以青岛公司济南办事处的名义招聘我入职的。并且工资发放也是大区经理的个人账户发放的工资。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因2013年2月份离职后,公司一直扣押我两个月的工资不给。我打算申请
我于2013年5.17号在山东力诺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但是公司以2012年一起发票事件为由,要求待公司讨论出处理方案后才可以为我开具离职证明,但是公司到现在都没有出局明确结果,而且我今年2月份到现在的工资还没有发,去年11月到今年1月份的保险,今年5月,6月的保险也没给交,我想问下我现在是否仍属公司员工,公司是否需要
劳动法适合家族公司吗?公司不给员工买劳动保险,员工的工作时间也大大的超出了规定,工作环境及不利于健康,没有节假日,春节休息也不给工资,这些合法吗?
现就职的公司主营装饰工程项目,属上市私营企业性质,2012年11月入职从事采购员一职。入职时说好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期满一直到现在公司都没有为我购买社保等;期间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文本公司保留个人手上并没有;每个月的工资,是为财务以个人名义分发到卡上 。 请问,公司这样明显是不符合劳动法规,我有什
新劳动合同法出来,原人事局劳务派遣公司合同要改签??我该不该签后果如何??
我是在事业单位干了十年的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是年底,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原来人事局的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局的劳务派遣公司合并了让我改签三方协议把原来我和人事局的劳务派遣的关系变成和劳动局劳务派遣关系,签了不知道后果怎样?以前的法律责任转移,会给以后的劳动(司法)纠纷带来麻烦吗?
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协议侵犯劳动者权益该如何维权?
我在一国有商业银行工作10余年,前6年未签订合同,未缴纳社保,2007年开始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由该银行直接管理.不久前得知该银行与派遣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协议,合同现已到期,如果该银行不再需要我,我能维权吗?如何维权?如果该银行要求我继续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自己又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协议,我又该怎么办?
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怀孕期间用工单位遣散事业部,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怀孕期间用工单位遣散事业部,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