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男方先付了房子的首付款,后来为了办理按揭就和女朋友准备去领了结婚证。可是男方担心以后女方家里提出过分的要求(比如婚礼时提出多少多少彩礼之类的)。有什么办法可以提前证明这套房子是男方的婚前私有财产。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关于房屋婚前婚后财产的问题 我2008年10月15日买的一处商品房,并于当天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于2009年6月交工,产权证预计2009年年底才能办下来。但2008年12月1日我和我女朋友办的结婚登记,领的结婚登记证。请问: 1、这种情况下,房屋是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夫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男方在婚前买的房子【钱款全部由男方或父母付款并且是作为新房来用的】当要离婚的时候,此房子是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还是男方个人财产
本人男,近期在京买房结婚(我父母出全额首付款,房贷婚后共同承担),由于我在京不具备购房资格(连续五年纳税),而女友具备,首付款是父母积蓄,为有所保障,故暂时想到两个方案: 一、婚前买房,写我女友名字,我家出的首付款,我女友打借条或协议、公证(尚不知可行性,待指教)的形式。 二、婚后买房,写我或两人的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里08年拆迁,我和父母都是被安置对象。而我在去年(2013年6月)登记结婚,今年(2014年3月)即将拿到安置房的钥匙,那么我想问一下,如果房子写我的名字,算我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男方父母出的首付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写的男方的名字,女方要求必须将其列为共有人才可应允结婚,但承诺愿意做婚前财产公证,公证此房屋完全属于男方,此种情况,如果将来出现纠纷,此房屋是否列为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或者说可不可以在公证的时候承诺,只写为共有人,但房屋仍为男方个人所有?
我在婚前与物业签订了一份享有长期租赁的门面协议,现在出租给第三方进行经营,我只收门面钱,请问,由此门面产生的钱,在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需要公正说明下么?
请问婚前买房 父母给的首付 购房合同写的我的名字 我办理的按揭 然后结婚 因为是期房 房产证要两年以后才办 请问在房产证要办下来的时候加上对方姓名 这种情况属于婚前财产吗 如果以后离婚 怎么分配?
男女双方在婚前书面约定女方婚前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理财收入)都归女方个人所有,男方在家庭中起主要的经济支持作用,请问这样的约定有效吗?如果有效,是否可以认为女方帐户上的存款都是女方个人的,只要男方不能举证女方帐户上的钱来自于男方。
想请教各位律师一个关于房子的问题,房子是婚前父母给买的,首付是父母出的,剩余部分是用住房公共基金贷款,因为是用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只能是我的名字,但每月按揭是家里和我一起月供,我负担月供一半,家里给一半。现在还没办结婚证,女方提出说以后结婚了房子的月供有她一半。我想向你咨询,如果结了婚女房是有整个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