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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婚前婚后财产问题

关于婚前婚后财产问题 男方父母出的首付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写的男方的名字,女方要求必须将其列为共有人才可应允结婚,但承诺愿意做婚前财产公证,公证此房屋完全属于男方,此种情况,如果将来出现纠纷,此房屋是否列为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或者说可不可以在公证的时候承诺,只写为共有人,但房屋仍为男方个人所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jjhhj……(天津-南开区)
提问时间:2014-02-21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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