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甲方把即将倒闭的学校租给乙方,并签约了20年的财产租赁协议书。其中含有一年内人民币240万元,乙方可收购该校物业的条款,还注明了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与任何一方合作,不得变卖。甲方租赁物转让时,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的预约。要求乙方每年付租金拾万元,并以一次性预付五年租金(共四次),作为条件。但在与校方商议购买该校时,甲方以该校职工不同意为由,不予购买。乙方出于百般无奈,只好按20年租赁条件去发展。办学校是长期投资,最初几年,主要是投入打基础,回收在后期,当时乙方已在校内办有中专和幼儿园各一所。然而,第二个五年租期开始,2012年9月,乙方准备推动一个中外合作的(IT)项目时,又是甲方通知乙方明确政府的回收决定,不要再发展了,乙方租金还是全额支付。但事实并非如此,是甲方把该校卖给了开发商,只同意赔偿乙方的基本投入。还有十年,使乙方失去了一项可以获得的预期利益,又丢失了前期投入的成本价值。甲方说,如不同意还要到法院起诉乙方。请问法律专业人事,这理从何来!如何要甲方赔偿?
乙方能否拒绝交房?若是甲方执意收房乙方能否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出租方在合同期未满之前向承租方要求提前收回出租的店铺,而乙方并未违反任何合同上的条约。但是当初签订合同时甲方拒绝给乙方房产证复印件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证。问:乙方能否拒绝交房?若是甲方执意收房,乙方能否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上说了:如甲方中途收回铺位赔偿乙方投姿经济损失?我是1家便利店
合同上说了:如甲方中途收回铺位赔偿乙方投姿经济损失?我是1家便利店。那赔多少呢?
甲乙两人合作做生意,甲方因为过失被第三方骗取财产,乙方是否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甲乙两人合作做生意,甲方因为过失被第三方骗取财产,乙方是否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当甲方出租违建商铺给乙方,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该如何挽回损失
在广州天河龙洞金融学院附近,甲方向乙方出租店铺,但是签订合同后,现已交付30000元的入场费和两个月租金押金和一个月的租金和管理费180元和卫生费20元,一个月租金3400元,共计两个店铺,一共交付50400元。原订日期是2014年10月25号提供店铺,但是事发至今还没有提供店铺的使用权给乙方,期间城管大队过来执法,并贴上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