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8日入公司工作,8月15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2008年4月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同意,于是再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 2008年9月26日,也就是今天,公司以我不适合该岗位工作为由提出次月起即10月1日起将我辞退. 问:根据新劳动法,公司辞退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那么9月26日告知,10月1
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从2010.9.13日加入现在的公司,合同签订的是两年期2010.9.13-2012.9.12(其中试用期为60天),可是在我工作期间公司领导从未指派过任何人对新人的我进行任何培训,并且在工作期间经常派我做一些与我工作无关的工作占用了我工作的1/4时间。现在经理在11.12日下班后口头通知我说不用上班了,并且让
在这家公司也工作两年半,由于自己不懂这方面法律,当时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只让我签上名字,其它的都没填;而且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一份。 现在公司以调动岗位为由,要变相辞退我;而由于所签的劳动合同没有写上工作内容,公司对我说不用赔偿员工;这样违法吗? 如果公司违法,应该赔偿我几个月薪水?
我工作了半年 没有过错 公司已不适合岗位为由辞退 没有提前30天 只说多帮我买一个月社保 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如果是补工资 是补基本工资 还是要把绩效工资一起算呢
公司今天临时叫我们集合,突然说深圳这边没什么事做了,要把我们全部员工外调到福建,南海,不去的马上拿辞工单,并且要在上面的辞职原因上填写,不服从公司安排,填好的马上辞退,我想问下,如果我们不去,公司辞退我们是否能申请经济赔偿呢?急啊,谢谢!
我在现公司工作满10年,从2001-2005年公司名称为A,未签合同,未办理社保,2006年深圳B公司收购了A,公司名称变更为B,从06年开始,我在B我工作至今,且一直从事客服部经理工作。 现在公司无故要求我调岗,且工作地点要从合肥调到深圳。我没有同意,公司以我拒绝调岗,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辞退我。且公司人事说是我拒绝合
用人单位试用期以公司达不到这个水平,不需要这个岗位为由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试用期以公司达不到这个水平,不需要这个岗位为由辞退辞退员工,这合法吗?我可以要求补偿吗?谢谢
2012年4月入公司工作,入厂时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2012年8月1日,也就是昨天下午,公司以我不适合该岗位工作为由提出次月起即8月2日起就不用来了将我辞退. 请问:根据新劳动法,公司辞退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那么8月1日下午以要求我回厂开会为由告知,8月2日辞退算作是提前一个月吗??另外公司说工作满一年才能交社保,
怀孕期间公司不给续签劳动合同,公司以撤销岗位为由要辞退我,没有准生证公司不给批产假,怎么办?
律师,你好,我现在怀孕7个月了,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是2011年签的一年,公司直到今年的6月份才说和我续签2012年的劳动合同,而新合同的签订日期是2012年1月截止至2012年的8月31日,(明摆着公司造假!1月份的合同到6月份才来说和我签订,而且是在我怀孕期间了,合同终止日期又是只到8月31日)我当时没有签这份合同!现在公
我之前在公司做前台工作,12年5月调岗做的人事行政助理兼前台,现在公司构架变动,说以后没有前台这个岗位,要求辞退我,这样做合理吗?我可以要求怎样的赔偿? 我来公司已超过三年半,公司说赔偿我4个月工资,然后我必需再干一个月等人交接工作。这样赔偿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