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在去年4~5月份去省职业病防治院检查听力时,省职防院要求做听力诊断,但这名员工却未请假的情况下一直未去做听力诊断及回厂上班(由于以前办理这方面的同事的疏忽未作处理)
我现在想问的是,由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点规定在职业病诊断期间不得解除,那他这种情况是不是职业病诊断期间,职业病诊断期一般是多久呢?像他这样也算旷工将近一年了,不能解除?
补充一下的是,即使回厂做签定也要做解除的吧,毕竟旷工都那么久了,请律师大人们指点指点,谢谢
该员工在单位工作四年,在体检中检查出得了肺结核,因为单位工作的环境有粉尘污染,自己怀疑因工作环境引起发病,现在单位又把他炒掉了,他该怎么主张权力,谢谢
我现在一家机械厂做喷漆工,签的合同是2008年7月8日---2010年7月7日。在7月8日又签了三年的合同【但是合同到现在都没有给我】。昨天车间主管对我说要和单位领导商量不与我续签合同。 我现在有几个问题请教: 1.我签的三年合同有效吗?【合同没有给我】 2.单位不与我续签合同,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有哪些
专家们好:我一个哥们遇到了只有电视中才有的情节,既然被骗婚了,在现实生活中,简直是不敢相信,害我哥们一家都伤心了大半年。 案情:我哥们2010年1月22号与家乡附近该恶女(骗婚的那个女人)举行了婚礼酒宴。由于该恶女利用了婚姻是件美好事情,展开了周密的计划。所以弄得酒宴前没有打结婚证。结婚前一日该恶女提
08年协议离婚后,财产两个人平分的,当时没有涉及孩子的抚养问题,想咨询一下,现在还能起诉对方拿抚养费吗?
国庆期间由一家公司派到某商场上班,当时因为节假日人员问题,在商场办不到正式进场手续下,申请了商场的临时工牌以临时促销的身份,于1号至7号在商场上了7天班,当时的情况是没和公司签任何劳动合同的,7号下班时临时工牌由商场收回,由于没有工牌,公司安排我8-10号在家休息,我于10号向公司提出辞职,当时公司的上司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