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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 我现在一家机械厂做喷漆工,签的合同是2008年7月8日---2010年7月7日。在7月8日又签了三年的合同【但是合同到现在都没有给我】。昨天车间主管对我说要和单位领导商量不与我续签合同。

   我现在有几个问题请教:

  1.我签的三年合同有效吗?【合同没有给我】
  2.单位不与我续签合同,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有哪些补偿?补偿多少?
  3.我是喷漆工,走之前想做身体检查,请问是在普通医院检查还是去做职业病诊断?【进单位时做了体检】
  4.我去做身体检查是向单位提出来还是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应该怎么做,需要哪些材料?
  5.如果我去做职业病诊断,如果诊断没有职业病,那诊断费用应该是我个人出还是单位出?
  6.单位合同里面说每年为我们体检一次,但是我们车间从来没有体检过,有的人做了十多年喷漆工也没有体检过,那单位应该给我们补偿吗?
  7.如果我现在自己提出辞职,单位会给我补偿吗?
  8.我是先辞职还是先要求单位为我做职业病诊断呢?

急 急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漂浮过客(广东)
提问时间:2010-08-0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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